迪威尔(688377)投资要点分析

要点一: 所属板块 专精特新 专用设备 油气设服 融资融券 江苏板块

要点二: 经营范围 石油、天然气开采设备及零部件制造、销售;石油化工、电力和工业用锻件、零部件及高压阀门制造、销售;海洋工程开采设备及零部件制造、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实业投资;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要点三: 油气专用设备生产、研发和销售 公司是一家全球知名的专业研发、生产和销售油气设备专用件的供应商,目前已形成井口及采油树专用件、深海设备专用件、压裂设备专用件及钻采设备专用件为主的四大产品系列,是全球大型油气技术服务公司重要的供应商,产品已广泛应用于全球各大主要油气开采区的陆上井口、深海钻采、页岩气压裂、高压流体输送等油气设备领域。

要点四: 专用设备制造业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具体业务涉及“C3512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以及“C3513深海石油钻探设备制造”。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可归类为“C35专用设备制造业”。从应用领域上看,公司属于石油和天然气生产设备制造行业(以下简称“油气设备制造行业”),属于国家重点支持和鼓励发展的行业。

要点五: 持续的技术研发和丰富的制造经验 长期以来,公司专注于油气设备专用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通过自身长期的技术研发、与高校开展产学研合作、与国际领先油气技术服务公司业务合作,具备了较强的技术研发优势,积累了大量的先进制造技术、工艺和经验,形成了行业内领先的材料与制造工艺一体化技术,涵盖了从材料、工艺设计和无损检测的整个流程。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在深海采油设备零部件制造技术、热反挤压成型技术、精密成形技术、热处理工艺技术、超声波探伤技术和计算机辅助工艺开发技术等领域共取得92项专利(其中33项发明专利)和8项软件著作权,并参与了7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

要点六: 高效的运营管理体系 公司采用订单式生产模式,大量的非标产品生产对运营管理提出了极高的要求,不仅要保证生产过程的安全性,还要保障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交货的准时性。以上指标都是油气技术服务公司考核其供应商的重要指标,是公司综合生产能力、管理水平的体现。公司坚持按照国际标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持续对生产全流程进行优化,在订单评审、材料采购、生产控制、品质保障等生产流程进行精细化设计,管理水平得到整体性提升。公司通过持续的体系建设、理念灌输和技能培训等方式,建立了一支成熟专业的管理和技术团队,培养了一大批严谨认真的高素质产业工人,打造了以工匠精神为核心的企业文化。公司完善的管理体系通过了TechnipFMC、Schlumberger、BakerHughes、AkerSolutions和WeirGroup等国际大型油气技术服务公司,及BP、雪佛龙、道达尔、埃克森美孚、沙特阿美、墨西哥国家石油公司、巴西石油公司、挪威国家能源公司等石油公司的现场审核,并在长期的实践中得到了检验和完善。管理体系打造和企业文化建设对公司的运营效率、整体竞争力的提升起到关键作用。

要点七: 行业领先客户的认同 公司核心客户包括TechnipFMC、Schlumberger、BakerHughes、AkerSolutions和WeirGroup等国际大型油气技术服务公司,均为油气技术服务行业的领先者,其合计销售规模占据了下游细分市场的大部分份额。公司通过了国际客户的严苛审核认证,已成为专用件国际市场竞争的重要参与者之一。公司获得国际大型油气技术服务公司认同,进入其供应链体系不仅意味着较高的行业声誉、优秀的产品和高效的管理,同样意味着广阔的潜在市场空间。公司是国内少数几家同时进入上述五家企业的专用件供应商之一,并在其亚太区域的采购体系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要点八: 自愿锁定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要点九: 油气装备关键零部件精密制造项目 本项目总投资为56,88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49,914万元,铺底流动资金6,971万元。项目建设期为2年,项目建成达产后,企业将形成年产精密挤压零部件8万件,可实现新增年销售收入88,400万元,年利润总额16,410万元,净利润12,307万元;内部收益率(税后)为15.79%;投资回收期(不含建设期)为6.15年(税后);项目盈亏平衡点为43.81%。该项目建成后4年达产,分别达到设计产能的30%、60%、80%和100%;出口产品单价1.15万元/件(不征增值税),占产量的70%;内销产品1万元/件(不含增值税),占产量的30%。

要点十: 股利分配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要点十一: 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来稳定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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