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光新材(688379)投资要点分析

要点一: 所属板块 金属制品 融资融券 机构重仓 新材料 浙江板块

要点二: 经营范围 焊接材料、制冷配件的技术咨询;销售:焊接设备,焊接材料,制冷配件,金属材料,电子浆料,化工制品,化工原料(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装饰材料,塑料制品,五金交电;生产:焊接材料(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及前置审批的项目除外),电子浆料,化工制品(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地为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姚家路7号);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含下属分支机构经营范围;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要点三: 钎焊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钎焊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铜基钎料和银钎料。发行人为国内钎料行业的领先企业之一,在铜基钎料和银钎料等中温硬钎料行业的市场地位突出。

要点四: 金属制品业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属于“金属制品业”(分类代码为:C33)。

要点五: 持续的自主研发与技术创新优势 经过二十多年的积累,公司拥有较强的产品配方研发能力、加工设备与工艺创新能力,形成了行业领先的集配方研发、生产过程控制、质量检测于一体的技术体系,能够根据下游客户的需求开展定制化研制、生产,配合客户新母材、新工艺研发相适应的新型钎焊材料,满足客户需求的同时赢得市场先机。近年来,公司陆续研发成功的新产品主要包括真空钎料、药芯钎料、药皮钎料、用于眼镜行业的银扁丝钎料、硬质合金钎料等,以满足市场需求,例如药芯钎料将提高用户自动化焊接生产能力并改善用户生产环境。陆续成功开发并推向市场的新产品说明公司具备较强的技术产业化能力。

要点六: 基于多品种批量化生产的规模优势 钎料行业具有显著的多品规、小批量的特点,这为行业内企业的规模化生产制造带来难题。尽管从钎料大类别来讲,公司产品为银钎料和铜基钎料,但品规数量达数千种之多。经过长期生产制造经验的积累,公司已摸索出一套先进的熔炼、挤压、清洗、成形等生产工艺,形成了异型棒材成型机、快速短棒切断机等多项专利和非专利技术,自主研制开发具有国内先进水平、自动化程度较高的专用设备。公司的生产工艺、专用设备以及合理的生产排期,能够满足不同产品配方与制备工艺要求,使公司具备基于多品种的批量化生产能力,且批次质量稳定性高。在市场竞争中,基于多品种批量化生产的供应能力使公司具备明显优势。

要点七: 技术服务优势 十多年来,公司一直实施市场拉动型的管理、营销模式,形成以客户为中心的专业营销与技术研发团队,及时并充分识别客户需求,研发工作紧紧围绕客户与市场的需求,以保证反应速度和研发成效。公司追求为客户创造价值的经营理念,在提供钎焊材料产品的同时,为客户提出优化焊接性能或降低生产成本的技术创新思路及整体解决方案。公司的研发部门提前和客户的研发部门对接,并主动配合客户进行焊接材料、焊接工艺的改进试验;与客户同步进行新产品的设计、开发,协助客户缩短新品的研发周期;根据客户的研发需求,提供定制化的研发服务,为公司赢得市场的先机,提高公司市场占有率的同时获得高于常规产品的经济效益。

要点八: 自愿锁定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要点九: 年产 4,000 吨新型绿色钎焊材料智能制造建设项目 本项目计划投资17,860万元新建年产4,000吨新型绿色钎焊材料生产能力。本项目建设的新型绿色钎焊材料包括高性能的铜基钎料、银钎料、真空钎料、药芯钎料、药皮钎料、钎焊膏等。经测算,本项目投资回收期为5.54年(所得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26.72%(所得税后)。

要点十: 新型连接材料与工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本项目拟投资5,553万元新建新型连接材料与工艺研发中心,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增加企业产品类型,拓宽企业产品应用领域。本项目的实施主要立足于科研、试验测试,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提供的质量的保证和技术的储备,项目本身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而在于给企业带来的间接效益。

要点十一: 现有钎焊材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计划投资4,139万元,拟对现有6,000吨/年产能的铜基钎料、银钎料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通过工艺优化、精益生产、设备自动化、信息化等方面投入,实现减员增效。本项目为公司原有生产线的技术改造,经济效益主要体现在原有产线工艺升级改造所带来的成本节约。

要点十二: 股利分配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要点十三: 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来稳定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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