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一: 所属板块 环保行业 湖南板块 2025中报预减 专精特新 融资融券 机构重仓 土壤修复 一带一路 节能环保
要点二: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大气污染治理;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固体废物治理;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非常规水源利用技术研发;机械设备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境应急治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生态环境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要点三: 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对应的产品及服务主要为重金属污染防治综合解决方案、产品销售、运营服务。公司经营策略为:以核心技术为基础,以重金属污染防治综合解决方案项目为载体,以产品销售及运营服务为抓手,为有色金属行业及政府部门提供全方位重金属污染防治服务,即所谓“三位一体”的经营体系。
要点四: 行业背景 目前,我国重金属污染防治行业仍处于发展期,行业格局分散,市场集中度较低,具有企业进入壁垒高、规模化不足、区域分散等特点。 单体规模小:一般而言,拥有重金属污染物综合处理资质的企业规模较小,部分工业废水、废渣处理企业由于资金实力弱,处理技术和资质单一,不能同时处理多种品类的重金属污染物。 政策驱动性强:重金属污染直接关系到生态环境安全和人类健康,政府高度重视,并出台了相应政策法规对重金属排放进行严格管控,这使得行业发展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政策导向,政策的变动会对行业的市场需求、企业运营等产生重大影响。
要点五: 核心竞争力 (一)技术和研发优势 作为国内领先的重金属污染防治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公司始终专注于解决含重金属污酸、废水、废渣治理以及重金属污染环境修复的痛点、难点。公司先后攻克有色金属行业污酸资源化治理、重金属废水深度处理与回用、含砷危废无害化处置等技术难题,并获得了诸多荣誉。公司基于自身核心技术提供的重金属污染防治综合解决方案具有工艺稳定且效果好、运行成本低、资源化效果显著、集成度高、工艺简单等优势,建成多项有代表性的重点环境保护应用项目,取得了良好的市场反馈。 (二)产品优势 重金属废水处理方面,相较于传统技术工艺过程简单、处理及降解效率低、难以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等缺陷,公司开发了具有先进性、高效性与协同性的生物制剂产品。公司的环保药剂产品通过不断的更新升级配方,目前已形成生物制剂系列为主的环保药剂,实现了有色金属行业废水中的重金属污染因子协同深度处理。生物制剂系列药剂具有去除重金属效果稳定、产生渣量小、运行成本低、二次污染风险小等特点,同时可实现废水中COD、氟化物同步脱除、以及钙离子可控脱除,提升了有色金属工业生产废水回用率。 (三)专业化综合服务能力优势 作为一家专业从事重金属污染防治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以成为重金属污染防治领域的领航者为核心发展目标,业务涵盖含重金属污酸、废水、废渣治理和资源化利用,产品和服务涉及药剂与设备生产销售、设计及技术服务、环境咨询、环境检测、环境修复、环保管家等方向。 (四)品牌优势 公司在含重金属污酸资源化治理、废水深度处理与回用、含砷危废无害化处置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项目经验,在行业内积累了良好的口碑和声誉,形成了较好的品牌知名度。公司的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已广泛应用于全国上百家采、选、冶大中型企业产生的含重金属污酸、废水、废渣治理项目,取得显著成效,被市场高度认可。 (五)人才优势 多年来,公司通过内外并举的方式已经凝聚了一批专业层次高、技术实力强、市场敏锐度高的人才队伍。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一支195人的高水平、专业化技术研发团队,占员工总数比例14.28%。公司研发团队人员中,本科及以上学历者137人,占比70.26%,其中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41人,占比21.03%;中级以上职称者62人,占比31.79%,高工19人,占比9.74%。同时,公司亦组建起一支由院士、教授等高端人才构成的研发咨询团队。
要点六: 自愿锁定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核心技术人员高伟荣承诺:于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三十六个月的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在任期届满前不担任发行人的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①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②不再担任发行人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本人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四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发行人上市时本人所持发行人首发前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离职的,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发前的股份。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要点七: 长沙赛恩斯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成套环保设备生产基地建设等3个项目 经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不超过2,371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运用于长沙赛恩斯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成套环保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如果本次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如果本次募集资金超过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则超募资金将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如果本次发行及上市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资金需求的时间要求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