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一: 所属板块 专用设备 广东板块 沪股通 融资融券 机构重仓 玻璃基板 机器人概念 工业母机 储能 固态电池 MicroLED 半导体概念 华为概念 新能源车 苹果概念 3D打印 锂电池 深圳特区
要点二: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动车充电销售;停车场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通用设备修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要点三: 主营业务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精密激光焊接设备及自动化解决方案供应商,专业从事精密激光焊接设备及智能制造解决方案的研发、生产、销售。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动力及储能电池、汽车制造、消费电子、五金家电、光通讯、医疗器械、传感器、继电器等制造业领域。
要点四: 行业背景 近几年,激光焊接在动力及储能电池、汽车、消费电子等精细微加工领域应用逐渐增多,激光焊接设备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全球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的阶段性调整导致动力电池扩产放缓。根据中国科学院武汉文献情报中心《2025中国激光产业发展报告》发布会披露的信息:2024年中国激光焊接成套设备市场销售收入约为122.5亿元,同比增长6.3%,预计2025年市场销售收入增长到125亿元。 从公司产品主要应用领域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行业来看,在全球范围内,新能源汽车取代传统燃油汽车趋势明显。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数据显示,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持产销两旺发展势头,2024年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为1288.8万辆和1286.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4.4%和35.5%,新能源汽车出口585.9万辆,同比增长19.3%,成为推动全球汽车产业转型的重要力量。在电动化渗透率方面,2024年12月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渗透率达到45.8%。
要点五: 核心竞争力 (一)技术研发优势 激光产业作为高新科技产业,先进的技术以及优秀的技术团队一直是企业竞争力的源头。公司自成立以来,十分注重技术研发的投入以及研发队伍的建设。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金额达119,281,825.40元,占营业收入的7.78%,研发人员数量为1,915人,占公司员工总人数的40.54%。 (二)成套设备开发优势 公司在长期开发设计的过程中,始终专注于激光焊接及其自动化装备领域,聚焦激光焊接系统和激光焊接工艺,积累了深厚的行业经验。从早期激光焊接半自动生产装备到全自动焊接生产线,从验证装备到量产装备,从传统工艺到新工艺,全程自主研发。 (三)客户与服务优势 公司作为激光焊接设备的供应商,产品具有定制化、非标准化特性,公司始终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设有本地化的专业营销服务团队为客户提供更具针对性、更及时的服务,构筑起覆盖面广泛的营销服务网络,服务内容包含前期需求沟通、中期产品需求跟进、后期售后保修及软硬件维护。 (四)管理与团队优势 公司拥有一支长期稳定的管理团队,其中大部分团队成员在公司工作十年以上,各层级团队成员均拥有多年激光设备行业的从业经历,在研发、生产或销售等一个或多个领域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为保持管理团队的稳定性和积极性,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管理架构、激励政策、人才培养及晋升机制,持续提升团队成员管理水平,从而促进公司整体管理水平的提升。
要点六: 自愿锁定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要点七: 高精密激光焊接成套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本项目总投资为32,20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20,749.1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1,130.95万元,预备费为437.6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9,882.30万元。本项目拟新建建筑面积83,845.10平方米,配套建设公用辅助设施,购置相关生产及公辅设备。项目建设期2年,项目建成达产后,每年将具备激光焊接成套设备约600套、工作台250套、激光器及激光焊接机300套的生产能力。项目计算期12年,其中建设期为2年,经营期按10年计算,达产后实现不含税年销售收入92,000.00万元,年利润总额12,128.75万元,按现金流折算的税后投资回收期6.94年(含建设期)。
要点八: 新型激光器及激光焊接成套设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本项目总投资为7,89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7,322.57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为412.72万元,预备费为154.71万元。公司拟在惠州市仲恺高新区内陈江街道建设新型激光器及激光焊接成套设备研发中心。本项目拟新建建筑面积8,460.62平方米,配套建设公用辅助设施,购置相关研发检测设备和先进设计工具。
要点九: 股利分配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要点十: 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来稳定股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