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声电子(688533)投资要点分析

要点一: 所属板块 汽车零部件 江苏板块 沪股通 融资融券 转债标的 国产芯片 特斯拉

要点二: 经营范围 生产汽车扬声器、汽车音响系统、新型电子元器件(频率控制与选择元件、敏感元器件及传感器、电力电子器件、光电子器件、新型机电元件),数字放声设备、数字音、视频编解码设备、高档音响、音箱及相关产品;销售公司自产产品(涉及许可证的凭许可证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要点三: 主营业务 公司致力于运用声学技术提升驾车体验,是国内技术领先的汽车声学产品方案供应商,已融入国内外众多知名汽车制造厂商的同步开发体系。公司拥有声学产品、系统方案及相关算法的研发设计能力,产品主要涵盖车载音响系统产品及AVAS,能够为客户提供全面的产品解决方案。公司较早实现了车载扬声器的国产化配套,通过持续的自主创新,已具备较强的国际市场竞争能力。

要点四: 行业背景 汽车行业整体发展概况 2025年中国汽车行业在国际化、新能源化等方面均有新的进展。 国际化方面,中国品牌汽车的海外销售数量持续保持增长,车企在海外建设的生产工厂逐步增加,国际化路径包括贸易出口和在当地投资、生产、销售。近年来中国品牌汽车在海外生产、销售的比重越来越大,汽车出海步伐加速。国际化模式正在由早期的以贸易为主,逐渐转向以海外投资本地化发展为主。 新能源化方面,随着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的接受度越来越高,新能源车市场地位快速提升,市场渗透率也将继续增长。 2025年上半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达到了1,562.1万辆和1,565.3万辆,同比分别增长了12.5%和11.4%。这一数据显示,国内汽车市场在上半年保持了稳定的增长趋势。此外,新能源汽车的产销量也表现出色,分别达到了696.8万辆和693.7万辆,同比增长了41.4%和40.3%,市场占有率达到了44.3%。

要点五: 核心竞争力 (一)领先的技术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汽车声学技术的自主研发,经过二十多年的技术创新和研发积累,拥有车载扬声器、功放等汽车声学产品从硬件到算法、软件的自主研发能力。公司在声学产品仿真与设计、整车音响设计等领域掌握了多项核心技术,且相关核心技术在产品开发和生产过程中得以充分应用。公司亦积极优化产业布局,不断延伸产业链条,在现有声学技术平台基础上加大对电子产品软件和声学信号处理算法等方面的研发力度。公司着力攻克基础材料和关键零部件的技术难关,坚持市场导向、企业主体和产学研紧密结合的理念及模式,不断完善自主研发体系,提升技术水平。 (二)日趋完善的全球交付能力 公司积极拓展海外业务,与众多国际知名汽车制造厂商及电声品牌商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基于下游客户全球化经营的特征,为满足客户对配套供应商在技术支持、项目开发和物流等方面的要求,公司设立境外子公司,构建全球性生产、销售和服务网络,具备优秀的全球交付能力。 (三)优质的客户资源 公司产品主要面向汽车前装市场,客户主要为国内外知名汽车制造厂商及电声品牌商,其对供应商均设置了一定的准入门槛。供应商的认证过程通常需要耗费双方大量时间和成本,因此双方一旦确立合作关系,将保持相对稳定。公司与国内外众多知名汽车制造厂商及电声品牌商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

要点六: 签署项目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 2022年8月11日公司对外公告,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地理区位布局,更好地就近服务公司客户、加强对国内市场的开拓力度,借助合肥市围绕新能源汽车产业、持续加大科技投入和政策支持、优化产业链布局的政策优势、新能源成本优势、交通运输优势,持续推进降本增效、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公司拟与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协议书》,拟设立全资子公司上声电子(合肥)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在合肥投资建设汽车音响系统及电子产品项目。公司拟设立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预计项目总投资约5.54亿元(最终投资金额以项目建设实际投入为准),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为4.88亿元,铺底流动资金约为0.66亿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分批次投入。项目用地面积约83亩(具体用地面积和地块实际范围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核定和批准为准)。本次投资已经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要点七: 自愿锁定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要点八: 股利分配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要点九: 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来稳定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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