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安信(688561)投资要点分析

要点一: 所属板块 软件开发 北京板块 MSCI中国 沪股通 参股新三板 融资融券 预盈预增 HS300_ 信创 数据安全 工业互联 车联网 人工智能 北京冬奥 国产软件 网络安全 大数据 云计算 物联网 军工

要点二: 经营范围 互联网信息安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转让;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集成;销售通讯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软件开发;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出版物零售。(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出版物零售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要点三: 向政府、企事业类客户提供新一代企业级网络安全产品和服务 公司专注于网络空间安全市场,主营业务为向政府、企事业类客户提供新一代企业级网络安全产品和服务。公司创建了面向万物互联时代的网络安全协同联动的主动防御体系,并凭借持续的创新研发和以实战攻防为核心的安全能力,已发展成为国内领先的基于安全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安全运营技术的网络安全产品及服务提供商。

要点四: 网络安全行业 网络安全行业具备“海量新场景、技术更新迭代快、新威胁不断增加”等特点,需要网络安全厂商不断更新迭代产品和技术能力,传统安全公司依靠“堆人”的研发模式已经无法满足客户日益膨胀的新网络安全需求。公司作为国内网络安全产业龙头企业,更加注重网络安全领域研发模式创新,公司持续多年的研发投入已经初现成效。公司通过打造“研发平台”级能力来提升中长期的研发效率降低研发成本,满足新市场新产品的快速更新迭代及低成本投入的企业发展需求;通过持续打造以“平台+工具+数据”为核心的技术研发模式,中长期降低网络安全行业对人才的依赖,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最终实现“降本增效”的目标,公司坚信“平台+工具+数据”的技术研发模式将助力公司未来获得可持续性高质量增长。

要点五: 开创性的网络安全建设理念 公司开创性地提出了“内生安全”的核心理念,重塑网络安全体系,从过去的“局部整改”、“事后补救”的外挂式建设模式走向“深度融合”的体系化建设模式,改善网络安全体系化缺失、碎片化严重、协同能力差的旧有局面,构建全面的“事前防控”的新一代网络安全框架,与信息化过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步运行,在信息化新建或改造中协助客户开展安全规划工作,扩大网络安全投入和产业规模,确保安全和信息化真正形成“一体化之两翼”、“双轮驱动”的效果。在“十三五”期间和目前进行中的“十四五”阶段,公司已为帮助了众多大中型客户有效开展了安全咨询和主动防御体系化规划,提升了网络安全在信息化投资中的预算占比,将网络安全作为数字化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夯实政企数字化信息化建设的安全底座,为网络安全生态发展创造更大的空间,体现了行业龙头的责任与担当。

要点六: 强大的安全对抗能力 网络安全的核心是攻防对抗,公司已建成全链条以攻防为核心的技术能力体系。从漏洞挖掘与利用,到攻击检测与响应、恶意样本分析与查杀、威胁诱捕与反制、攻击追踪与溯源,再到威胁情报、全网攻击态势感知、APT组织监控及电子取证等环节,均取得出色的成绩。

要点七: 强大的研发创新能力及平台能力 公司在多个新安全技术领域中,研发并推出了一系列的具有技术创新优势的产品、方案和服务。在云安全、大数据安全、物联网安全、移动互联网安全、人工智能应用安全等新兴领域全面布局,并获得业界认可。在云计算安全领域,公司掌握VMware、KVM、Xen三种平台的无代理杀毒和网络防护技术。报告期内,公司凭借强大的云安全及安全服务能力,与腾讯云、阿里云、中国电子云等各类云平台服务商分别建立深度战略合作。在服务器安全层面,云锁作为云主机安全乃至网络安全整体防护的关键一环,其核心价值在于“攻守兼备,确保关键核心系统固若金汤”。当前,各类网络安全威胁与日俱增,新型攻击手段层出不穷,客户需求和场景千差万别,网络安全企业往往需要进行定制化开发新产品,“重复造轮子”的问题十分严重,并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网络安全产业的发展。为有效解决上述问题,公司逐步打造八大研发平台,助力整个行业走出开发成本高、周期长、扩展性差、盈利能力弱的怪圈,避免了不同产品通用性的功能或模块的重复开发,极大地提高产品研发效率,缩短产品创新周期,降低产品成本,提高产品质量,更好满足政府、企业客户持续变化的个性化需求。

要点八: 自愿锁定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要点九: 股利分配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要点十: 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来稳定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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