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志软件(688588)投资要点分析

要点一: 所属板块 软件开发 江苏板块 沪股通 融资融券 信创 百度概念 人工智能 互联金融 大数据 云计算

要点二: 经营范围 销售计算机、计算机软件产品、网络产品、通信产品、家用电器;研究开发销售电子产品;承接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信息系统的咨询设计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物业管理;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领域内的技术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要点三: 对日软件开发业务及国内应用软件解决方案业务 公司是一家金融软件公司,主要业务为对日软件开发业务及国内应用软件解决方案业务。公司致力于新兴技术在金融行业的应用,为客户提供咨询、设计、开发、维护等全方位的软件开发服务,业务范围涵盖了证券、保险、银行、信托、资产管理等金融领域。

要点四: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据工信部发布数据显示,2022年上半年,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下简称软件业)运行态势持续向好,软件业务收入连续保持两位数增长,利润总额增势明显,软件业务出口增长加快。2022年上半年,我国软件业务收入46,266亿元,同比增长10.9%,增速较1—5月份提高0.3个百分点;软件业务出口增速小幅回升,软件业务出口256亿美元,同比增长4.0%,增速较1—5月份提高1.3个百分点;其中,软件外包服务出口同比增长9.3%。尽管软件企业数量不断增加,但公司处于软件开发服务产业链上游,存在较高准入门槛,主要提供高技术和高附加值的软件开发服务,业务范围涵盖了咨询、设计、后续软件维护等,目前竞争尚不激烈。未来从事产业链上游软件开发服务业务、拥有较为稳定的客户资源、较高的业务技术成熟度、较大的接单能力的企业将有较大发展空间。

要点五: 技术优势 在对日软件开发服务中,客户因新技术发展产生了大量的软件开发服务需求,公司依靠不断研发的技术优势和积累的业务经验,聚焦于新兴技术在金融行业的运用,目前,公司为客户提供的软件开发服务中,已将公司所掌握的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应用于大部分项目中。例如,公司在保险公司的核心业务系统中,通过数理统计的计算引擎可实现计算速度的大幅提升;通过AI,机器自动学习等技术挖掘客户需求,并针对潜在的高成交率客户提供个性化营销方案;使用当今比较流行的Angular前台框架,对客户保险公司的买卖平台进行重构,优化交易流程,提升客户的使用感受;通过DDD(域设计驱动思想)对某保险公司的后台系统进行重新设计,优化业务逻辑,同时导入CICD平台提升测试,发布效率,降低维护成本。在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方面,公司掌握了互联网行为采集分析技术、数据仓库技术、大数据标签计算引擎、MOT智能推荐引擎、智能化数据服务平台(DMP)等一系列融合了大数据分析处理技术与人工智能算法的引擎及产品。

要点六: 软件开发服务能力优势 软件开发的上游工程主要包括咨询、基本设计、详细设计及部分系统测试和运行维护,其对软件开发服务商的行业知识积累、软件产品开发能力等要求较高。公司为一级软件承包商提供的服务基本包含了除咨询外的其他所有上述业务,而公司直接承接的大东建托的IT业务则涵盖了所有上述工程。公司参与软件开发上游工程的比例较高,显示公司在软件开发服务能力方面的竞争优势较强。公司最主要客户野村综研在日本金融、电子商务等软件应用领域具有优秀实施能力。金融是野村综研最精通的领域之一,其构筑的很多系统已成为日本金融行业的基础设施。相应的,公司的最终用户也以金融业为主。公司实施的项目涵盖了证券、保险、银行、信托、资产管理等全方位的金融业务,作为公司的核心业务,公司对日软件开发服务大部分为对日金融领域实现的。由于金融应用软件对金融企业日常运营和风险控制起到重要作用,对软件开发企业要求较高,因此公司该类业务利润率也较高。

要点七: 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已与日本优秀的一级软件承包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由于日本一级软件承包商数量较少,公司与其建立稳定合作关系后,能有效降低公司的销售费用和关系维护成本,并能提高合作效率。公司在与日本一级软件承包商合作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金融、房地产、电信、电子商务等行业经验,在客户中赢得良好的口碑。其次,公司直接承接了日本大型企业大东建托的核心IT咨询业务。这意味着公司对日软件开发服务业务承接和交付能力、管理能力得到了日本大型企业的认可,有利于公司今后继续获得日本市场的核心IT业务。经过近几年的国内市场开拓,公司在国内金融应用软件解决方案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市场形象,使用公司产品和服务的证券公司已包括国泰君安、华泰证券、中信建投、国信证券、申万宏源、方正证券等70多家证券公司,另外还有10多家基金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由于IT服务商的口碑在证券公司之间或证券公司不同部门间易于传播,通过在各大证券公司建立一定的品牌知名度,公司产品和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将得到快速扩张,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增长。

要点八: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2023年2月3日公司对外公告,2022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3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2,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2023年2月2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89,102股,占公司总股本400,010,003股的比例为0.022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格为12.39元/股,最低价格为12.3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01,808.1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要点九: 自愿锁定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要点十: 国际高端软件开发中心扩建项目 本项目总投资18,172万元,其中软件交付中心投资13,179万元,人才招聘与培训中心投资2,464万元,营销与服务支持中心投资1,681万元,通用公共设备投资848万元。根据项目总体规划,本项目的实施周期为3年。项目效益测算出于谨慎原则考虑,不代表对公司未来业绩的预测。本项目效益预测的基础依据和假设如下:1、假设项目进行期间为6年,自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开始实施,实施期为3年,实施期间同时开展运营,实施完成后的正常运营期为3年。2、销售收入: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公司对日软件开发服务业务历史增长、行业发展趋势与市场空间、公司合同进行软件开发服务实际交付的计费单价等,预测实施期间及正常运营状态下的销售收入。项目实施期间第一年达产40%、第二年达产60%、第三年达产80%,第四年起达产100%。3、成本费用,主要考虑如下内容:(1)人力成本:根据公司现有人力成本水平并按10%的比例在实施期进行年度递增。(2)管理费用、人员招聘和培训费用、场地租赁费用、市场费用:根据公司现有费用水平、人员安排并考虑新增销售收入进行计算。(3)折旧与摊销:折旧按平均年限法计算,时间为5年,残值率为0%。依照前述假设,根据项目每年人员规模、业务开发规模及项目实施进度,实施第一年实现销售收入1,805万元,净利润-1,435万元;实施第二年实现销售收入6,240万元,净利润-1,110万元;实施第三年实现销售收入15,718万元,净利润1,595万元。本项目实施完成后,将可实现年销售收入约19,648万元,年均净利润4,818万元。本项目投资收益率13.05%,静态投资回收期3.93年(税后,含实施期),财务内部收益率43.56%(税后)。

要点十一: 新一代金融 IT 综合应用软件解决方案研发项目 本项目总投资8,353万元,其中产品开发中心投资5,740万元,人才招聘与培训中心投资971万元,营销与服务支持中心投资1,334万元,通用公共设备投资308万元。根据项目总体规划,本项目的实施周期为3年。项目效益测算出于谨慎原则考虑,不代表对公司未来业绩的预测。本项目效益预测的基础依据和假设如下:1、假设项目进行期间为6年,自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开始实施,实施期为3年,实施期间同时开展运营,实施完成后的正常运营期为3年。2、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公司应用软件解决方案业务历史增长、行业发展趋势与市场空间、公司应用软件解决方案业务的单价等,预测实施期间及正常运营状态下的销售收入。3、成本费用,主要考虑如下内容:(1)人力成本:根据公司现有人力成本水平并按10%的比例在实施期进行年度递增。(2)管理费用、人员招聘和培训费用、场地租赁费用、市场费用:根据公司现有费用水平、人员安排并考虑新增销售收入进行计算。(3)折旧与摊销:折旧按平均年限法计算,时间为5年,残值率为0%。依照前述假设,根据应用软件解决方案的开发数量、项目开发人员数量及项目实施进度等,实施第一年实现销售收入1,152万元,净利润-495万元;实施第二年实现销售收入3,360万元,净利润-215万元;实施第三年实现销售收入6,912万元,净利润447万元。本项目实施完成下一年,可实现每年新增营业收入8,640万元,年均净利润约1,880万元。本项目投资收益率11.12%,静态投资回收期4.14年(税后,含实施期),财务内部收益率40.00%(税后)。

要点十二: 股利分配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要点十三: 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来稳定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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