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球石墨(688633)投资要点分析

要点一: 所属板块 专用设备 江苏板块 专精特新 融资融券 股权激励 转债标的 科创板做市股 磷化工 知识产权 一带一路 新材料 节能环保

要点二: 经营范围 石墨及制品、石墨设备、化工设备、环保设备、压力容器的制造、销售、安装、维修及配套服务;化工防腐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防爆膜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特种设备销售;特种陶瓷制品制造;特种陶瓷制品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搪瓷制品制造;搪瓷制品销售;对外承包工程(管道和设备安装);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通用零部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专用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电气设备修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要点三: 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石墨材料、石墨制品、石墨设备、其他防腐设备及成套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维保服务,主要产品包括特种与化工专用石墨材料、石墨合成炉、石墨换热器、石墨反应塔器等各型号石墨设备、碳化硅换热器、配套系统及相关配件,产品主要用途为化工生产中合成、换热、解析等过程,产品市场涉及氯碱、多晶硅、环氧氯丙烷、有机硅、磷化工、农药、医药、精细化工、新材料、环保、氟化工、锆业、化纤、稀土等多种不同的细分领域。

要点四: 专用设备制造业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制造业(C),细分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C35);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标准,公司行业属于“C35专用设备制造业”中的“C3521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

要点五: 核心竞争力 (一)“材料、设备、系统、服务”四位一体的产业格局 公司作为石墨制化工设备的主要供应商之一,专注于为下游应用行业提供高效节能的专用设备制造。凭借在生产能力、研发能力、市场能力等方面的独特优势,公司持续保持领先的行业地位。目前,公司已形成以“材料、设备、系统、服务”四位一体的产业格局,打造高效节能设备产业闭环,助力高端装备产业的发展。 (二)掌握先进技术推动节能降耗 公司积极挖掘石墨材料应用潜力,拥有浸渍剂改进、氯化氢合成与余热利用一体化、氯气和氢气高效混合反应技术、石墨粘接技术等多项核心技术,助力下游实现减污降碳协同,促进我国双碳目标发展。公司深度钻研节能环保技术,向绿色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转变,开展了化工用不透性石墨材料工艺技术、石墨粘接工艺技术、基于四氟与石墨材料管材技术的研发,进一步提升石墨材料的抗折、抗拉、抗弯等物理强度,提高导热性能,降低流程能耗;在基于三废无害化处理研究的塔器工艺方面,公司开展了复合材料增强工艺、烟气处理石墨急冷工艺、石墨盐酸精制塔器工艺、石墨筒体防渗透技术的研发,进一步提高装置强度、拓展应用场景,实现废酸、废气的高效吸收处理,实现环保效果优化提升。 (三)产品品质及品牌认可度高,具备稳定的客户资源 公司长期深耕石墨设备领域,注重品牌形象的打造与维护,凭借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在行业内积累了大批稳定且优质的客户资源,客户优势日益凸显。随着公司存量客户规模的不断扩大,对各类型号石墨设备进行维修与保养的需求也持续增长。公司销售的石墨产品定制化程度较高,主要用于耐高温防腐蚀等关键流程,磨损程度较高,需要定期维护保养,这使得公司客户粘性较强,为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四)优秀的人才团队保障公司技术积累与沉淀 公司拥有高素质规模化的技术和管理团队,汇集工艺技术、设备技术、电仪技术、项目建设等专业领域的专家,使得公司具备完全自主研发、设计能力,在石墨设备行业积累了丰富的生产、管理、市场、技术、服务经验,能够把握行业发展动态趋势,灵活地制定经营发展计划,增强公司整体经营能力。公司始终以客户为中心,高度重视研发人才的引进与培养,确保项目执行过程中有不同专业的人才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持,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要点六: 自愿锁定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要点七: 股利分配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要点八: 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来稳定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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