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一: 所属板块 计算机 计算机设备 其他计算机设备 广东板块 连续亏损 基金增仓 昨日高振幅 专精特新 深股通 融资融券 通信技术 低空经济 数据要素 电子后视镜 数字经济 电子车牌 鸿蒙概念 UWB概念 ETC 数字孪生 边缘计算 华为概念 百度概念 车联网(车路云) 区块链 智能驾驶 人工智能 国产软件 移动支付 物联网 深圳特区
要点二: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通信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传输设备专业修理;移动通信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销售;互联网设备制造;互联网设备销售;网络设备制造;网络设备销售;网络技术服务;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专用仪器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新兴软件和新型信息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计量技术服务;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仪器仪表制造;地理遥感信息服务;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制造;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航空运输设备销售;航空运营支持服务;紧急救援服务;储能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电池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零配件销售;蓄电池租赁;电池零配件生产;海上风电相关装备销售;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电机制造;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充电控制设备租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节能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销售;交通及公共管理用金属标牌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要点三: 数字交通与能源装备 公司作为一站式数字交通与能源装备制造商,持续深耕智慧交通领域,聚焦交通场景下的通信、感知、计算、定位、安全、能源、机电一体与控制技术,秉持Z4“零死亡、零事故、零拥堵、零碳排”的企业使命,依托“交通+IT+能源”三基因,基于“客户需求+技术创新”双驱动以及全栈式服务能力,打造智能路侧、智能终端、汽车电子、数字能源、低空智联、机器人应用及新零售七大业务集群,推动“聪明的车、智慧的路、协同的云、清洁的能、低碳的园、韧性的城”实现数字化升级,沿着“ETC—车路协同—大车路云—车能路云—iACT网联交通智能体和CCTE网联交能复合体”的业务发展路径稳步前进,助力“未来汽车、未来交通、未来城市、未来社会”的协同发展,以期实现更安全、更高效、更低碳的可持续发展交通系统,助力智慧交通的全面发展。
要点四: 智能路侧行业 在“交通强国”“数字中国”战略引领下,高速公路智慧收费体系由“人工+ETC”加速向“云收费、自由流、无感支付”演进,AI视觉、数字孪生、边缘计算、多源感知融合推动路侧设施向“感知—通信—算力—决策”一体化升级。 根据《车路云一体化创新发展指数报告》,截至2025年8月,全国20个试点城市(联合体)已累计建成智慧道路超4,060公里、智慧路口5,580余个,部署路侧感知设备超5.3万套,行业由单点建设进入连片覆盖、价值落地新时期。 政策层面,自2024年1月国家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及首批20个试点城市名单的正式公布以来,全国各地加快建设步伐,车路云一体化发展正从点状试点向面状推广加速演进,逐步形成由政策牵引向系统集成、由技术验证向深度应用转化的发展格局。2025年9月交通运输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人工智能+交通运输”的实施意见》,启动“十百千”创新行动,推动AI在高速收费、路网监测、应急处置等场景规模化落地;2025年4月1日,交通运输部、财政部依据2024年印发的《关于支持引导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的通知》及《关于印发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公布拟纳入支持范围的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区域名单(第二批),已落地两批共20个示范区域,目标推动85%左右繁忙国家高速公路实现数字化升级;2026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明确推广“手机+”无卡通行,按“先MTC、后ETC、先客车、后货车、先出口、后入口”路径推进全覆盖,进一步打开路侧智能化改造空间。竞争格局呈现“头部集中、技术趋同、价格承压、跨界入局”特征。
要点五: 智能终端行业 2025年ETC行业进入“前装渗透加速、后装存量替换、价格竞争白热化”阶段,行业呈现“总量收缩、结构优化、价值上移、头部高度集中”格局,终端产品向“ETC+视频+AI+北斗+安全预警”融合升级,应用从高速收费延伸至城市停车、园区通行、商用车监管、车路云协同等场景,商业模式由硬件销售向“硬件+平台+数据服务”转型,国产化替代持续深化,车规级芯片与终端国产化率稳步提升。
要点六: 汽车电子行业 2025年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由政策驱动转向市场主导,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于2026年1月14日发布的《2025年汽车工业经济运行情况》数据显示,2025年国内新能源汽车新车渗透率达47.90%,汽车电子随“智能化、网联化、低碳化”快速增长。ETC前装进入技术成熟期与规模化普及期,成为智能座舱与车路协同的重要入口;新能源汽车热管理需求持续爆发,液冷方案、集成热管理系统(ITMS)、800V高压平台加速渗透,成为行业主流技术路线。
要点七: 数字能源行业 2025年新能源行业全面转向市场驱动,交通与能源深度融合催生路域分布式能源、光储充一体化、车网互动(V2G)、交通能源数据网等新赛道,政策持续加码交能融合、充电基建、新型储能,推动交通基础设施向“能源载体+感知节点”转型。交通运输部等十部门于2025年4月联合印发《关于推动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到2027年交通基础设施沿线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不低于500万千瓦,推动交通领域清洁能源开发与绿色低碳转型;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于2025年10月15日发布《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服务能力“三年倍增”行动方案》,推进充电设施三年倍增,要求除高寒高海拔地区外,高速公路服务区均应具备充电能力,并同步配建快充站,到2027年底服务区新建改建4万个60千瓦以上充电设施,鼓励采用大功率技术。
要点八: 低空智联行业 2025年,低空经济纳入“十五五”规划纲要,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培育方向,行业全面进入政策落地、空域开放、场景规模化商用的爆发期;高速公路凭借服务区、收费站、边坡、桥梁隧道、廊道等存量基础设施,成为“交通+低空”融合落地的核心载体,无人机巡检、应急救援、低空物流、空中接驳、路网监测等场景加速从试点验证走向规模化商用。市场空间方面,据中国民航局预测,2025年我国低空经济市场规模已突破1.5万亿元,2035年有望突破3.5万亿元,其中低空交通融合、高速公路路网巡检、应急救援、低空物流等应用场景落地加速、增速领先,成为低空经济核心增长赛道。
要点九: “交通+IT+能源”三基因融合优势 公司持续深耕智慧交通行业二十余年,积累了深厚的行业经验和技术。沉淀在感、算、数、通、安、能、机电一体与控制技术等领域,公司构建了融合感知、全栈计算、数字孪生、车路通信四大技术基底,并进一步向交能融合、低空智联等方向延伸。依托“交通+IT+能源”三基因,公司充分挖掘交通信息数据的价值,为智能交通行业的数字化、智能化升级等应用场景提供完整、高效、安全的综合解决方案,显著提升了核心竞争力。
要点十: 持续技术创新、深耕标准与知识产权体系 公司始终坚持自主创新,已构建起涵盖技术研发、产品开发、标准制定的全链条技术创新体系,拥有行业领先的技术实力。公司是智慧交通行业中同时掌握ETC、V2X、RFID三大核心技术与应用的企业,并积极参与多项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团体标准的制定。报告期内,公司参与发布《收费公路收费制式和收费方式》1项国家标准,以及《车路云一体化系统第4部分:云云数据交互规范》、《车路协同边缘计算设施第1部分:总体技术要求》等5项团体标准。此外,公司秉持理性竞争原则,致力于推动行业的健康发展,并承担了十多项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及众多科研课题的研究工作,实现了相关课题的产业化、规模化应用。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拥有644项自主知识产权,曾多次荣获国家“优秀专利奖”。公司是工信部认定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大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不断推出更具市场竞争力的产品与服务,为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要点十一: 深挖客户需求,促进生态协同与模式创新 公司凭借在智慧交通领域深耕多年所积累的丰富资源,为车路云一体化、低空智联、交能融合等业务拓展奠定坚实基础。公司从“路”到“车”再到“云”延伸客户价值,并进一步向“能”(交能融合)与“空”(低空智联)等维度拓展,形成多领域协同发展的客户价值网络,助力新业务拓展效率提升。同时,公司积极推动“F+EPC+O”等创新商业模式,在新兴领域构建“项目开发+智慧运营+一站式解决方案”的生态协同能力,通过共享客户渠道、技术平台与交付体系,实现跨业务线的资源整合与能力复用,推动从单一设备销售向全生命周期服务的转型。
要点十二: 全方位的产学研合作,筑牢先发技术优势 公司始终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度整合优质创新资源,公司与清华大学、同济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知名国内顶尖高校及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在前沿技术探索、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产品研发、工程试验验证及规模化应用示范等全链条环节展开了多维度、深层次的产学研合作,有效实现了资源共享与优势互补,显著加速了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在车路协同(V2X)领域,公司发挥行业领军作用,联合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清华大学、同济大学及北京汽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等多家核心机构,共同打造了国家级“政产学研用”创新合作平台。该平台旨在突破行业共性技术瓶颈,推动我国V2X技术标准的制定与示范应用的落地,引领产业技术革新。依托完善的研发体系,公司已构建起完善的科技创新平台矩阵,先后获批建设“深圳市智慧交通车联网工程中心”、“广东省交通车联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深圳市新型车联网通信技术工程研究中心”、“深圳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及“深圳市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同时,公司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打造高端人才蓄水池,为公司在智慧交通领域的持续领先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技术支撑与智力保障。
要点十三: 全方位客户需求服务能力 公司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为客户提供全面、高效的综合服务。公司在全国16个地区设有分支机构,建立了可专业、快速响应客户需求的营销服务网络,能够为客户提供“售前-售中-售后”全方位跟踪管理服务。公司业务及技术人员均深耕智慧交通行业多年,具备为客户规划设计整体解决方案并落地实施的能力。
要点十四: 自愿锁定股份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罗瑞发、王明宽、杨成、刘咏平、李朝莉、李娜承诺如下:“自金溢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金溢科技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金溢科技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金溢科技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要点十五: 佛山智能交通射频识别与电子支付产品生产基地项目 本项目总投资为30,630.96万元。项目建成后将实现年产OBU产品500万套,RSU产品3,000套,车道控制机20,000台,停车场专用RSU产品20,000套,RFID路径识别复合通行卡350万张,读卡器6,000套,通信信标基站2,000套的生产规模。该项目的产品售价,以公司最近一年内平均售价及未来几年可能下降到的销售价格作为技术经济评价的依据,T+12—T+24月,产能利用率25%;T+25—T+36月,产能利用率50%;T+37-T+48月,产能利用率75%;T+49以后项目产能利用100%。
要点十六: 深圳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本项目拟投资16,027.63万元人民币。本项目将在研发及检测中心基地配置汽车电子EMC瞬态抗扰度测试系统、汽车电子电源变动抗扰度测试系统、快速温度变化试验箱、天线仿真设计系统、微波暗室、CorelDRAW、Pro/ENGINEER、PROTEL等先进研发及检测软硬件,为公司的持续研发奠定硬件基础。项目建成后,公司将进一步提升智能交通产品的技术水平及制造能力,巩固公司在业界的技术优势,占领更多的智能交通市场份额,本项目虽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潜在效益巨大,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要求,从根本上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要点十七: 股利分配 公司在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董事会还可以根据公司盈利及资金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要点十八: 稳定股价措施 自公司股票正式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当出现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每股净资产的情形时,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十个交易日内制定或要求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拟回购或增持本公司股份的种类、数量区间、价格区间、实施期限等内容),并在履行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和外部审批/备案程序(如需)后实施,且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予以公告。
要点十九: 注销公司部分全资子公司及分公司 2022年3月8日,公司对外公告,为进一步整合和优化资源配置及资产结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管理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基于整体战略规划及后续业务发展规划之考虑,公司拟注销全资子公司无锡金溢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交金溢科技有限公司及分公司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公司于2022年3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部分全资子公司及分公司的议案》,同意注销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金溢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交金溢科技有限公司及分公司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