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林证券(002945)投资要点分析

要点一: 所属板块 证券 西藏板块 2025中报预增 深股通 中证500 融资融券 深成500 券商概念 互联金融 西部大开发 创投

要点二: 经营范围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要点三: 主营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深化综合金融服务体系建设,通过总部及分支机构协同开展财富管理、自营投资、投资银行、资产管理等核心业务,并依托全资子公司华林创新、华林资本及海豚科技,分别开展另类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及信息技术服务等专业化业务,形成了多元协同的业务发展格局。

要点四: 行业背景 2025年上半年,中国经济运行整体平稳、稳中向好。国内生产总值(GDP)达到了66.05万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5.3%。在政策驱动与市场回暖的双重作用下,上半年A股二级市场活跃度明显提升、再融资市场活跃,行业结构持续优化,资本市场活力显著增强。 从政策端来看,监管机构密集出台多项重要政策,旨在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在市场表现方面,上半年二级市场交投活跃度显著回升,A股日均成交额达13,902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61.64%,创近年来同期新高。随着数字技术的深度渗透与广泛应用,金融服务领域正深刻重塑行业生态,金融科技的战略价值已显著提升。 随着数字技术的深度渗透与广泛应用,金融服务领域正深刻重塑行业生态,金融科技的战略价值已显著提升。2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资本市场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加快推进数字化、智能化赋能资本市场”、“提升证券期货行业数字化水平,推动行业机构数字化转型”的核心要求,为证券行业数字化发展提供了明确的政策指引。智能投顾、区块链等技术的深度应用,不仅显著降低了服务成本、优化了用户体验,更成为推动“数实融合”、提升我国资本市场国际竞争力的战略支点,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要点五: 核心竞争力 (一)西藏高质量发展“加速度”为公司提供了独特发展机遇 西藏地区蕴含着巨大的发展潜力,为公司带来了重大的发展机遇。作为西藏地区唯一一家上市券商,公司持续完善当地业务布局,已设立3家子公司和3家分支机构。公司将积极储备西藏地区项目,充分发挥资本市场投融资服务中介优势及地域优势,进一步加强对西藏金融基础设施、中小成长性企业、特色产业等领域的金融服务,在支持西藏高质量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控股股东实力雄厚,为公司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公司控股股东立业集团创立于1995年,是一家以金融为引领、驱动产业稳健高速发展的综合型产业控股集团。立业集团在金融领域的投资颇具成效,是深圳前海微众银行第二大发起股东、民生银行第四大股东及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第六大股东,旨在科技赋能金融,互联互通。凭借卓越的综合实力与行业贡献,立业集团屡获殊荣,包括中国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财富》中国500强、中国品牌500强、广东企业100强等国家级、省级荣誉,同时获评深圳市总部经济优秀企业、十佳投资机构、南山区总部企业及绿色通道企业等称号,品牌影响力与行业地位持续凸显。 (三)战略定位清晰明确,锚定数字化转型精准发力 华林证券始终坚守“以客户为中心、以服务为根本、以科技为驱动”的科技转型升级战略,致力于打造“新一代年轻化的科技金融公司”。通过全面拥抱人工智能技术,公司着力构建线上化、数智化、智能化的综合金融交易品牌。公司全资子公司海豚科技作为战略落地的关键载体,深度扎根人工智能大模型领域,持续为数字化运营与智能化服务注入动能。同时,公司积极拓展客户群体,通过多元化的流量渠道,实施精准营销策略。公司与北京火山引擎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火山引擎”)在AI大模型、内容建设、精细化营销、数据分析等方面开展多方位合作,持续优化用户体验,提高平台效能。 (四)敏捷高效的科技金融组织架构 公司在总部构建了以业务链、数据链、管理链为核心支柱的组织管理模式,通过全面优化业务流程、强化数据精细化管理、完善科学决策机制,畅通内部信息流,显著提升决策效率与质量,实现资源的精准高效配置。 (五)坚守稳健经营核心理念,助力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在投资端,债券投资专注于高安全边际的利率债,权益投资聚焦低估值、低波动及高股息标的,力求长期稳定回报。公司全面管控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等各类潜在风险,近年来股票质押业务已清零,且历史上无大规模违约事件,在多轮市场周期与行业转型中保持了持续盈利与稳健发展。

要点六: 自愿锁定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要点七: 股利分配 公司上市后将在足额计提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后,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且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资金支出发生的情况下,公司当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10%。

要点八: 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来稳定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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