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固特(300950)投资要点分析

要点一: 所属板块 专用设备 山东板块 专精特新 创业板综 融资融券 机构重仓 碳交易 氢能源 高送转 节能环保

要点二: 经营范围 压力容器设计、压力容器制造、A级锅炉制造、工业管道安装(以上经营范围及有效期以许可证批准为准);能源回收及再利用装备、环保装备、换热设备、机械设备、特种材料、模具、钢结构、节能工业炉窑、余热锅炉研发、设计、制造、安装、维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要点三: 高科技节能环保装备制造商 公司是一家高科技节能环保装备制造商,集设计、研发、制造、检验、销售、服务于一体,面向化工、能源、冶金、固废处理等领域,为全球客户提供清洁燃烧与传热节能解决方案,同时接受专用装备定制。

要点四: 节能环保设备制造业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节能环保设备制造起步较晚,主要技术均来自于国外技术和产品的引进、消化和吸收,行业内的多数企业普遍缺乏自主研发能力,研发费用和研发人员投入不足。在产业机构升级、节能环保理念推广的大环境下,国内节能环保设备制造业整体行业技术仍然处于较低水平。随着“节能环保”理念的深入推广,特别是国家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目标后,煤化工、石油化工等高耗能行业对生产设备的节能性、环保性提出了更高要求,在产业政策的引导下,具有研发、生产节能环保装备能力的企业将获得更为广阔的市场前景。

要点五: 技术与产品优势 公司优秀的创新能力与先进技术优势为公司成长性提供保障。自成立之初,公司即专注于节能环保方向产品研发,从下游行业工艺改进和效益提升角度持续改进产品设计、提高技术含量。经过多年的专业经营与研发,公司掌握了气气高温换热技术、气液余热回收技术、蒸汽吹灰技术、气固换热干燥技术、粉体及其他环保技术、装备制造技术等核心技术。公司在节能环保领域填补多项国内空白,实现替代国家进口重大技术装备。公司建立了完备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取得专利107项,其中发明专利22项、实用新型专利85项、软件著作权3项、国内或山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项目产品7项。

要点六: 品牌优势 品牌的行业和客户认可度是公司产品和服务的信誉证明。公司取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中国化工装备百强企业”、“中国煤化工行业优秀供应商”、“山东省高端品牌培育企业”、“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山东省炭黑节能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省节能环保示范企业”、“山东省著名商标”、“山东省专利明星企业”、“山东省创新转型示范企业”、“山东省名牌产品”等荣誉称号。在国内,公司是黑猫股份(SZ002068)、龙星化工(SZ002442)、苏州宝化、金能科技(SH603113)、永东股份(SZ002753))等公司的专业装备配套供应商。同时,通过多年努力,依靠技术实力、工期、质量和服务优势,公司品牌在国际市场迅速崛起,产品受到卡博特集团、博拉集团、欧励隆集团、美国通用、日本三菱等国际企业青睐,产品远销亚洲、欧洲、美洲、大洋洲、非洲等,为国际行业龙头客户提供优质产品。无论技术实力还是市场占有率在同行业中均位列前茅。

要点七: 团队优势 经验丰富、稳定且具有活力的核心团队是公司持续增长的核心动力之一。公司主要管理层和核心技术人员均具有丰富的行业从业经验。近几年,公司管理层和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动,人员结构较为稳定。公司具备对生产、设计、研究、市场、财务各个方面经验丰富的专业人才。公司研发团队逐年加强,有国际业务销售能力的销售人员、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储备充足,使得公司保持一个稳定健康的组织结构。同时公司仍在不断吸引优秀的人才以充实整个团队。

要点八: 取得专利证书 2023年1月6日公司对外公告,公司于近日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 1 项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专利号:ZL202222452037.0;专利名称:一种空气预热器热风管线壳体;专利类型:实用新型;申请日:2022年09月16日;授权公告日:2023年01月06日;有效期:10年;证书号:证书号第18224059号;专利权人:德固特。本实用新型专利涉及一种空气预热器热风管线壳体,主要包括法兰、壳体、角钢、支座等部件。改进后的热风管线消除了管节在安装运输过程中壳体强度刚性差发生变形,进而对浇注料和耐火材料挤压造成开裂和脱落的问题,减少了停产维修次数及维修成本,对提高炭黑的产能具有现实意义。本技术已应用于公司部分产品。上述实用新型专利的取得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发挥自主知识产权优势,促进技术创新,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

要点九: 自愿锁定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要点十: 股利分配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要点十一: 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来稳定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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