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一: 所属板块 消费电子 广东板块 创业板综 融资融券 AI眼镜 AIPC AI手机 柔性屏(折叠屏) 机器人概念 口罩 电子烟 华为概念 小米概念 虚拟现实 智能家居 智能穿戴
要点二: 经营范围 研发、设计、生产、加工、销售:精密模具制品、金属制品、塑胶制品、电子零配件、金属与塑胶表面处理(电镀除外);消费电子产品无线技术应用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与以上产品相关的自动化生产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及服务;提供消费电子产品一站式解决方案(集研发、设计、生产、加工、销售于一体);公司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以上不涉及限制类项目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要点三: 智能终端精密结构件、精密模具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 公司主营业务为智能终端精密结构件、精密模具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要产品为智能终端精密结构件、精密模具。
要点四: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属于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根据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于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要点五: 优质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凭借先进的技术和优质的产品及服务,与领先的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商及大型电子产品制造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成为了亚马逊、谷歌、脸书、联想(含摩托罗拉)、TCL、华米、菲比特等国内外全球智能终端知名品牌的合格供应商,具有较强的客户资源优势。目前,亚马逊是全球领先的智能音箱、智能家居安防设备品牌商;谷歌是智能手机操作系统(Android系统)的开发商、全球领先的智能音箱品牌商;华米、菲比特是全球领先的可穿戴设备厂商。得益于优质的客户结构,报告期内,公司抓住了新型智能终端高速发展的行业机遇,保持了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
要点六: 技术研发优势 技术研发是公司创新和持续发展的源动力。公司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广东省创新型企业,设有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公司在模具设计制造、冲压成型、注塑成型、CNC成型、表面处理、自动化制造及天线等方面拥有多项行业领先的核心技术。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已授权发明专利29项、实用新型专利137项、外观设计专利7项。公司的技术研发优势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基础应用研发为新产品开发提供核心技术公司的基础应用研发以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和客户需求为导向,主要是针对新材料、新技术和新工艺的研发,研发成果能够为新产品开发提供核心技术。得益于此,公司研发、制造的精密结构件新产品得到了全球知名智能终端品牌商亚马逊、谷歌等客户的认可。②新产品开发能够为客户提供一站式增值服务公司在精密结构件领域耕耘多年,在精密制造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研发和生产经验,特别是通过与国际领先科技公司合作,培养了经验丰富的新产品开发团队。在部分客户的新产品设计与开发的前期,公司研发人员提前介入,对新产品的外观、材料、功能、模具和工艺等要求进行DFM评审,在精密结构件的结构设计、模具设计、制造工艺、品质控制、可量产性等方面给予客户增值服务,早期识别和解决产品及其生产过程中存在的潜在问题,从而缩短开发周期、降低开发成本、增强产品的适销性,为客户提供“一站式”增值服务,既增强了公司与客户的粘度,又促使了公司与客户共同成长、互利双赢。
要点七: 人才及管理优势 人才优势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长期与国际知名品牌客户合作,逐渐培养了一批具有国际化视野的管理、研发、生产、品质、业务人才,其中不乏来自国际大型企业、科研院校的行业专家。公司设立了员工持股平台,增强了公司团队的凝聚力,同时公司持续引进外部高中端人才,不断增强自身综合实力,巩固核心竞争力。公司建立健全了一整套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激励和淘汰机制,能够最大限度地激发人才的创新活力,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和管理支撑。公司管理团队具有丰富的管理与技术经验,已形成经验丰富、层次清晰、梯度合理的管理团队。在决定投资方向、规避投资风险、选择产品与技术发展方向等方面,公司采用扁平化的决策管理机制。对重要事项,公司会组织业务、研发、项目、模具、生产、品质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专家和公司领导召开联席会议,以快速、正确决策。公司的人才及管理优势,为公司抓住新型智能终端快速增长的市场契机提供了可靠保证。
要点八: 自愿锁定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要点九: 股利分配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要点十: 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来稳定股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