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曼服饰(301276)投资要点分析

要点一: 所属板块 纺织服装 北京板块 创业板综 融资融券 电商概念 婴童概念

要点二: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服装制造;服饰制造;服饰研发;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鞋制造;鞋帽批发;鞋帽零售;箱包制造;箱包销售;母婴用品制造;母婴用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家居用品制造;家居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日用杂品制造;日用杂品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财务咨询;采购代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平面设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要点三: 高端童装运营企业 公司是一家中高端童装运营企业,业务涵盖童装的研发设计、品牌运营与推广、直营与加盟销售等核心业务环节。公司产品覆盖0-16岁(主要为2-14岁)的男女儿童服装及内衣袜子等相关附属产品。公司构建了线上与线下、直营与加盟的多元化全渠道销售模式,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设有594家线下门店,其中直营店铺189家,加盟店铺405家;同时,公司在唯品会、天猫、京东等国内知名电商平台开设了37家线上店铺。

要点四: 纺织服装、服饰业 公司是一家中高端童装运营企业,业务涵盖童装的研发设计、品牌运营与推广、直营与加盟销售等核心业务环节。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公司所属行业为“C18纺织服装、服饰业”。从具体产品而言,发行人属于纺织服装、服饰业中的童装细分行业。

要点五: 童装多品牌运营模式优势 与国内以童装为主营业务的同行业公司相比,公司具备差异化的中高端多品牌运营优势。公司的经营品牌有自有品牌、授权经营品牌、国际零售代理品牌三类,覆盖了中端、中高端、高端等不同的童装市场。公司对旗下三类品牌实行了差异化发展战略,品牌定位清晰、鲜明,满足了日益细分的市场多元化的需求。同时,公司的品牌涵盖了成熟品牌、发展品牌、初创品牌三个梯度,能够保证公司具备持续的滚动式发展潜力。公司始终围绕品牌文化和产品定位来开展各种品牌推介。一方面,公司依托主要城市中心商场的强大辐射力,与部分商场合作进行产品专场推介活动,并通过订货会向全国客户展示公司的品牌运营理念;另一方面,公司通过参加行业内大型展会的形式来宣传、提高品牌知名度。丰富的产品线和差异化、多元化的品牌风格极大地增强了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要点六: 设计研发优势 较强的设计研发能力是公司的核心优势之一。公司成立20余年来,积累了深厚的童装设计研发经验,熟悉国内消费者的穿着习惯和消费理念,并拥有了一支经验丰富的设计团队。公司的设计中心针对自有品牌“水孩儿”和授权品牌“暇步士”、“哈吉斯”分别组建了不同的设计组,鼓励每一位设计师表达自己的设计理念,但同时也要求设计师精准把握不同品牌的风格定位,使公司的各个品牌之间形成协同发展效应和差异化竞争优势。公司设计团队通过不断调研国内外市场,及时洞察不同品牌目标消费者的需求,坚持自主设计和不断吸收最新流行元素,每年开发的产品达数千款,使公司的产品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提高了消费者对品牌的认同感和忠诚度,不断维护和扩大了客户群体。

要点七: 渠道优势 渠道商的一般发展规律是:在规模尚小时话语权较弱,但当规模达到一定程度时,其对上游供应商的制约力、对下游客户的粘着度、对整个供销链条的掌控力将得到实质性提高。因此渠道商的核心发展理念是在保证经营效率的前提下,尽可能扩大经营规模、增加分支机构。渠道商的企业规模在一定程度上决定其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经营规模较大的连锁零售企业既能够增强其对上游供应商的采购优势以获得较低的采购成本;又能够发挥规模效应、降低运营成本、节约费用。企业规模除了体现在采购额和销售额方面外,还反映在广泛的商品分销渠道网络和拥有丰富的稀缺性网点资源。先入企业往往已占据了成熟商圈的优势位置,新入企业会因无法取得有利的选址而在竞争中处于相对劣势,特别是对于以外延式扩张为主的连锁企业来说,优秀的、稀缺性的经营网点资源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公司的竞争优势。公司现有营销网络具有线下与知名商场合作稳定且广泛、线上网络销售发展迅速等优势,使得公司销售渠道的结构更加具有自主性与多元化。

要点八: 自愿锁定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曹胜奎、刘溦、刘林贵、马丽娟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承诺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首发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若发行人在本次首发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股票在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相应除权除息调整。

要点九: 稳定股价措施 如公司依照稳定股价具体方案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时,可同时或分步骤实施以下股价稳定措施:(1)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认可的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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