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拓数创(301313)投资要点分析

要点一: 所属板块 软件开发 广东板块 创业板综 融资融券 首发经济 谷子经济 Kimi概念 空间计算 裸眼3D 数据要素 ChatGPT概念 AIGC概念 数字经济 虚拟数字人 智慧政务 百度概念 车联网(车路云) 人工智能 虚拟现实

要点二: 主营业务 凡拓数创是一家拥有自主可控核心技术能力的AI人工智能、3D数字孪生企业,是国内领先的“AI、3D数智产品、技术服务与一体化解决方案”综合提供商,始终致力于将3D数字技术与智慧城市、智能制造、数智文化等相融合。应用3D可视化技术、数字多媒体集成技术、数字孪生及AI智能化技术,提供AI3D标准化产品、AI数智技术服务及一体化解决方案,为城市建设、文化文博文旅、水利水务、电力能源、智能制造等重点产业领域赋能。

要点三: 数字创意产业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I6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的行业为“I6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大类下的“I657 数字内容服务”;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所属的产业为“8 数字创意产业”。

要点四: 核心竞争力 (一)技术与产品创新优势 公司以“AI3D”为技术发展方向,应用3D可视化技术、数字多媒体集成技术、AI技术等,不断完善3D可视化产品及服务,包括虚拟现实、裸眼3D、数字交互、高清短视频等;在数字一体化综合服务方面,致力于数字展项的开发与创新,形成标准化展项产品,正加快数字展馆向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方向升级迭代;积极推进AI3D数字孪生产品开发及一体化服务,为客户提供行业(工业、水利水务、能源电力、交通环保等)软件产品服务,也为行业级和政府级客户提供以数字孪生平台、数据底座、AI算法模型、IOT物联设备(传感器、智能终端、机器人等)为一体的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转型服务。 (二)数字创意与软件开发优势 公司一直是国内专业的“数字创意产品及数字一体化解决方案”提供商,项目综合设计和创意能力突出。在设计综合能力(平面、空间、布展等)方面,公司不断引进各类专业设计人员,提高专业水平,培养出一批优秀的复合型设计人才,能在前端客户需求、材料选取、现场实施及成本控制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在数字创意内容及软件设计、创意创新等方面也有很大的提升,产出了一大批在视觉效果、交互体验、软硬件信息集成方面的优秀作品。正因为公司同时具备3D数字创意及软件设计方面的能力,也为公司基于AI3D数字孪生,打造虚实共生的新一代信息化软件产品及解决方案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具备了双重优势。 (三)市场品牌及资质优势 公司始终重视品牌建设,一方面产生了一大批优秀作品、标杆项目、专业奖项,并对其进行推广宣传,提升了品牌知名度,积累了良好口碑。另一方面组织各项品牌活动,参加国内外各种交流会和展会,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全方位宣传和推广,公司品牌力具有一定优势。公司多年发展以来,重视技术研发,申请多项专利等,并且拥有多项专业领域的资质,在行业竞争中具有一定优势。 (四)3D数据资产的积累 公司一直高度重视3D数据资产的积累,经过20年来的储备,公司已积累了包含图像、文案、创意、3D模型、动漫创意等在内的大量3D数据资产。同时,公司已建立了专门的服务器对相关3D数据资产进行保存和管理,并设计相关算法进行不断地训练和扩容。AI技术的发展离不开数据,3D数据资产将成为公司长期的核心优势,成为公司更高效地为客户提供优质应用素材,打造更为丰富应用场景的可靠保障。 (五)人才政策和高效团队 公司重视构建高效团队,要求制度流程简单有效,团队责权利清晰明确。推行业务策划项目小团队,并建立客户经理、项目经理、主创的“铁三角”合作关系。公司项目执行五快方针-“方案快、商务快、验收快、回款快、精品快”,并根据团队表现和成果给予专项激励。使团队在市场效率,制作及组织实施效率,产品标准化等方面提升公司运营效率。 (六)公司的立体服务模式 在“数字创意及AI3D数字孪生产品+一体化解决方案”的立体服务模式下,公司将数字创意与多行业进行融合,全面满足市场及客户需求,公司的客户亦更加多元。公司服务领域从建筑地产、文化文博扩展到水利水务、电力能源、智能制造、交通环保等。3D可视化、数字孪生、数智虚拟人等产品及服务不仅可以独立推广和销售,也能相互组合,形成解决方案,推进一体化综合项目的升级迭代,更能提高客户的粘性,亦通过“一站式服务”的立体模式增加了潜在客户的承接概率。

要点五: 自愿锁定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伍穗颖及实际控制人王筠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所持有的该等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亦遵守上述规定。

要点六: 稳定股价措施 当公司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时,按以下顺序实施:(1)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公司以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简称“公司回购股份”);(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4)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下同)、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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