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一: 所属板块 装修装饰 广东板块 养老金 创业板综 融资融券 机构重仓 QFII重仓 AIGC概念 人工智能
要点二: 经营范围 室内外装饰设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园林绿化(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后方可经营);建筑装饰材料、家居用品、建筑五金配件的销售(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展览展示策划。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软件销售;软件开发;业务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要点三: 空间设计与软装陈设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空间设计与软装陈设业务,主要服务的项目类别为住宅地产的售楼处、样板间等空间领域。在非住宅领域,公司紧随国家与行业的政策导向与发展趋势,业务涵盖办公、酒店、教育、康养、文化场馆等业态领域。
要点四: 空间设计与软装陈设行业 公司所属行业为空间设计与软装陈设行业,主要从事空间设计服务及软装陈设服务。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空间设计与软装陈设行业隶属于专业技术服务业(代码:M74);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空间设计与软装陈设行业属于“专业技术服务业”(代码:M74);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空间设计与软装陈设行业隶属于“03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下的“032设计服务”行业。
要点五: 创新创意设计优势 创新创意是空间设计与软装陈设的灵魂,也是空间设计与软装陈设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自成立之初,即把设计的原创性视为公司发展的生命线,高度重视创新创意设计能力,努力培养与发掘一大批具有深度艺术功底与空间设计与软装陈设情怀的优秀设计师,不断开拓进取,为市场打造诸多优秀的原创设计作品。
要点六: 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凭借综合竞争优势,在住宅领域,与华润置地、招商蛇口、中国铁建、绿城中国、龙湖地产等众多国内一线房地产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非住宅领域,公司在办公业态输出阿里南湖科学园、九岭锂业新能源总部、蚂蚁T空间、三七互娱全球总部办公等标杆项目;在康养业态输出福州泰康之家·福园长寿社区等标杆项目;在商业业态输出深圳吉盟水贝中心会所、朗生集团材料展示厅、vivo客户服务中心等标杆项目;在酒店业态输出杭州湾君澜酒店、宁波君澜里酒店等标杆项目。
要点七: 服务优势 公司总部位于深圳,同时在北京、上海、成都、西安、武汉等地设有分支机构。通过分支机构的设立,公司搭建了覆盖全国重点地区的设计服务网络,能够积极开拓珠三角、长三角、成渝西南片区及华中和北方地区的设计业务,能够对上述城市及周边地区的客户需求进行快速响应。公司构建了全国设计服务网络,通过商务人员和设计团队的本地化服务,为客户提供优质的设计服务。
要点八: 自愿锁定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冠承诺如下:1.自矩阵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矩阵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矩阵股份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矩阵股份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矩阵股份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3.矩阵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若矩阵股份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均低于矩阵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低于矩阵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矩阵股份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要点九: 总部设计中心建设项目等4个项目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拟申请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数量为不超过3,000.00万股。公司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包括:总部设计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智能设计平台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公司已经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创立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按制度规定安排与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专款专用。公司将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若拟改变招股意向书所列资金用途的,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公司从专户调用募集资金时,将严格遵守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