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一: 所属板块 医药商业 上海板块 创业板综 融资融券 注册制次新股 央国企改革 医疗器械概念 次新股
要点二: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化妆品零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投资管理;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翻译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软件销售;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要点三: 医疗器械直销及分销业务,并为终端医院提供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SPD)服务 发行人作为全国性的高值医疗器械流通商,主要从事医疗器械直销及分销业务,并为终端医院提供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SPD)服务。在医疗器械产业链中,发行人主要承担医疗器械的流通职能,是串联生产厂商、经销商、终端医疗机构的枢纽,在产业链中起到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
要点四: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公司主要从事高值医疗器械的直销和分销业务,并为终端医疗机构提供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SPD)服务。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年),公司所属行业为批发业(F51)中的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F515);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F515)中的医疗用品及器材批发(F5154)。
要点五: 全国垂直一体化管理优势 公司拥有健全、规范的管理制度,通过投资的方式设立下属子公司,在资金管理、信息管理、物流控制、工作流程等方面建立了统一的管理机制,并在高值医疗器械配送领域搭建一套统一使用的业务系统,保证公司业务开展过程中业务流程、信息化管理以及价值驱动的高度统一。在全国垂直一体化管理体系下,基于行业扁平化的发展趋势,公司分销业务转直销业务的一体化搭建优势凸显,公司为生产厂商提供的个性化解决方案在全国范围内可以得到有效地实施。垂直一体化的管理模式在公司业务规模扩张的同时实现更好的精度管理,降低全国分支机构业务风险,提升全国分支机构运营效率,在低成本、低错率的条件下,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要点六: 信息化管理优势 公司基于医疗器械精细化管理的要求打造了信息化医疗器械流通管理系统,该信息系统帮助公司实现了对医疗器械流通过程的精细化和可追溯管理。借助信息化管理系统,公司有效解决了困扰行业发展的“一物多码”和信息碎片化等问题,提高了器械流通过程追溯管理的能力。通过信息化系统对进、销、存等多个环节的精益化管理,降低了综合管理成本,提升了管理效率。同时,公司的信息化系统为生产厂商和厂商的二级经销商优化仓储配送、订货规划和安全库存等提供了可信度高的证据链,提升了产业链整体的运营效能。
要点七: 专注医疗器械领域的优势 医疗器械品类繁多,规格复杂,与药品相比,医疗器械的销售与配送专业性要求较高。公司自成立以来即聚焦医疗器械品类,深耕高值医疗器械和IVD诊断的流通行业,专业从事医疗器械的直销与分销。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积累了丰富的运营和管理经验,可提供快速、安全、精准的器械流通服务,满足终端医疗机构对高值器械小批量、高频次、多品规的采购需求和及时多样的使用需求。
要点八: 自愿锁定股份 发行人控股股东建发医疗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息、除权情况的,则上述发行价格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作相应调整。
要点九: 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等项目 经发行人2022年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人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63,193,277股,具体募集资金金额将根据公司新股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和新股发行费用确定。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具体投资项目情况如下: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项目、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发行人将按照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将按照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方式解决。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超过上述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超出部分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