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燃气(600917)投资要点分析

要点一: 所属板块 公用事业 燃气Ⅱ 燃气Ⅲ 重庆板块 标准普尔 沪股通 融资融券 机构重仓 油气资源 天然气 央国企改革 西部大开发

要点二: 经营范围 燃气经营;石油、天然气管道储运;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供暖服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特种设备制造;生物质燃气生产和供应;酒类经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供冷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热力生产和供应;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防腐材料销售;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池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日用家电零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充电桩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洗车服务;停车场服务;货物进出口;安防设备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居民日常生活服务;家具销售;刀具销售;农副产品销售。

要点三: 管道燃气供应及燃气设施、设备的安装服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重庆市管道燃气供应及燃气设施、设备的安装服务,综合服务、综合能源服务等。其中,管道燃气供应及燃气设施、设备的安装服务是公司的核心业务。近年来,公司着力发展综合能源、综合服务等业务,不断为公司拓展新的业务增长点。2025年度,公司服务区域覆盖重庆市26个行政区域和湖南保靖县。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要点四: 城镇燃气行业 公司所处行业为城镇燃气,是市政公用事业的组成部分。城镇燃气应用于居民生活、工商业、发电、交通运输、分布式能源等多个领域。城镇燃气的输配系统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之一。城镇燃气在优化能源结构、改善城市环境、加速城市现代化建设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等方面的作用日益突出,直接关系群众日常生活与民生福祉,是服务千家万户、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能源保障。

要点五: 安全保供与产业发展稳中有进 聚力运营,安全保供与产业发展稳中有进。完善多元化多渠道气源保障格局,提速推进全市“一张网”建设,构建覆盖全市的“1+3+N”应急保障体系,有效提升燃气抢险救援应急能力。持续推进老旧管网改造,开展管理提升专项行动,全年中标央改项目10个。完成丰都、城口等3个项目投资和永川下属永鑫、华能两江2个增资项目,对外投资签约金额1.57亿元。综合能源方面,强化主业协同,在碳交易、绿证交易、超充业务方面均实现突破。综合服务方面,强化提升主业服务能力,在进行安检、维修等服务时,同步向用户提供户内维修服务作为可选项目,以进一步提升用户的安全保障与服务体验。

要点六: 积极打造“三大标杆” 聚力攻坚,积极打造“三大标杆”。打造客户服务标杆,擦亮服务品牌。出台12项核心制度,完善两级三层质量稽核机制和客服质量管理体系、推行红黄牌考评管理,形成穿透式闭环管理格局。更换气表60.54万只,“民呼我为”客户满意度达91.58%。打造数智重燃标杆,赋能转型升级。上线安全数字化管理平台,实现90余项关键指标一屏统览和业务全链条的集中监控、统一调度和高效协同。打造党建品牌标杆,凝聚发展合力。全力打造“红岩燃小兵”党建服务品牌。聚焦品牌赋能、融合增效、共建聚力,与194个社区等签订党建共建协议,开展安全隐患整改、应急抢险、工程建设、市场开发以及燃气服务“五进”、企业开放日、公益志愿服务等系列活动。

要点七: 内部管控与价值创造持续深化 聚力增效,内部管控与价值创造持续深化。重点加强对投资项目、招投标、业务外包、央改项目等关键业务的合规性审查与监督。优化调整抢险、维修及拆迁改常规工程结算标准。有序推动“两非”“两资”处置,保障国有资产转让合规性、提升资产处置效率。强化资金运作,提升存量资金的使用效率。

要点八: 拟与华润燃气合作开发分布式能源 2018年5月25日公告,为促进重庆及周边地区分布式能源产业发展和市场拓展,助推重庆市能源发展战略实施,提升区域天然气综合利用水平,公司与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定于2018年5月26日在重庆第二十一届渝洽会上签署《关于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合作开发分布式能源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本次合作将以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增资入股由公司控股的分布式能源发展平台渝燃瑞宝的方式进行。合资公司投资总额为8亿元,注册资本金由1300万元增至4亿元。

要点九: 控股股东向重庆城投转让公司10%股权 2018年10月17日公告,公司控股股东重庆能源拟将公司10%的股权,转让给重庆市国资委下属公司重庆城投,转让价7.85元/股,转让总价12.21亿元。转让后,重庆能源仍持有公司41.48%股权。本次部分股份协议转让后,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会发生变更。

要点十: 控股股东转让15%股权获国资委批复 2017年1月10日公告,公司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协议转让所持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6]1294 号),同意重庆能源将所持公司23,340万股股份协议转让给渝康公司持有。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变,其中重庆能源持有80,10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48%;渝康公司持有23,3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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