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一: 所属板块 基础化工 化学制品 其他化学制品 山东板块 破发股 专精特新 沪股通
要点二: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要点三: 高品质精细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高品质精细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包括二元酸二甲酯、脂肪醇、增塑剂、光稳定剂系列产品。二元酸二甲酯系列产品主要应用于涂料、铸造粘结剂、油墨、颜料、个人护理、医药中间体等方面中高端领域;脂肪醇系列产品主要应用于UV固化材料、聚氨酯等方面高端领域,如热敏基材(橡胶、塑料)等的涂装、大型风力发电机的叶片涂装、高档汽车内饰、食品包装袋封口胶黏剂等;增塑剂系列产品主要应用于电线电缆、革制品、PVC输送带、表面活性剂、光学眼镜树脂等领域;光稳定剂系列产品主要应用于聚丙烯、聚乙烯、PVC、聚氨酯、油漆、涂料等领域。
要点四: 精细化工行业 公司所处行业为精细化工行业,主要生产精细化学品。2024年工信部等九部门发布《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以下简称《方案》),为精细化工产业指明方向,《方案》将精细化学品和化工新材料统称为精细化工,对精细化工产业作出定义。作为化工领域的关键分支,精细化工产业以基础化工原料为起点,通过深度加工与技术创新,生产出具有特定功能、高附加值的产品,是推动石化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领域之一。精细化工产业链涵盖上游基础原材料、中游精细化工产品制造及下游应用三大环节。上游以煤炭、石油、天然气和无机矿物等资源为基础;中游通过合成与改性技术生产高附加值产品,包括涂料、农药、化学药品、化工新材料等领域;下游涉及节能与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医药健康等,市场需求高度依赖技术创新。
要点五: 产品环保优势 公司的二元酸二甲酯系列产品以环保、气味友好型溶剂替代了诸多有害溶剂,适应了传统涂料、油墨企业发展高性能、多功能、节能环保原料的需求;二元醇系列产品具有优异的环保、热加工、耐候性等高端特种应用性能,有助于减少对环境的污染,符合低碳环保、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特种增塑剂系列产品以生物质仲辛醇为原料,开拓了以非石化路线的醇类为原材料的途径,实现了可再生资源的开发与利用;聚碳酸酯二元醇可用于制备高性能的聚氨酯材料,与传统聚氨酯材料相比,具有更优良的力学性能、耐水解性、耐热性、耐氧化性、耐摩擦性及耐化学性等性能,可减少材料在使用过程中的老化和降解,从而延长材料的使用寿命,降低因材料频繁更换和废弃所产生的环境影响;光稳定剂系列产品能有效防止高分子材料因紫外线照射而老化,从而延长产品的使用寿命,材料寿命的延长,意味着资源消耗与碳排放的减少,是实现低碳发展的高效解决方案之一,可广泛应用于塑料、涂料、橡胶、纤维、胶黏剂等领域;生物基BDO以玉米等生物质为原料,相比传统的石油基产品,具有绿色环保、原料可再生、节能减排等优点,满足碳减排发展要求,在下游高端应用市场更具优势。
要点六: 技术创新优势 公司始终把科技创新放在转型升级的核心位置,深入实施“人才强企,科技兴企”战略,不断加大技术研发和产品创新力度。以高效利用资源为原则,以发展循环经济为导向,公司形成了以反应精馏、加氢精制、聚合合成、酯化合成为核心的工艺应用技术体系。目前公司获得了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石油和化工联合会绿色工厂和省级绿色工厂等多项荣誉称号,建有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省级“一企一技术”中心等研发平台。同时,公司研发中心项目的投入使用,进一步改善了公司现有技术研发条件,引进和培养更多的高端人才,实现先进的研发条件与技术储备的有机结合,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要点七: 产业链布局优势 公司通过战略性的产业链垂直整合,已成功培育聚碳酸酯二元醇、受阻胺类光稳定剂、生物基BDO等多类高附加值产品,形成了规模化、系列化、附加值和技术含量高的产业集群。通过构建“材料+应用”产业生态,公司已与下游领军企业建立深度的战略合作。
要点八: 规模化优势 公司现有潍坊昌乐、潍坊昌邑、重庆涪陵三个生产基地,实现了精细化学品的生产规模化,同时在建内蒙古兴安盟生产基地,以进一步拓展公司经营规模。公司现有混合二元酸二甲酯产品产能全球领先,脂肪醇系列产品、DCP产品产能国内领先,通过规模化生产,公司可深化与供应商之间的合作、有效降低原材料采购成本、提高生产设备利用率、减少单位产品的人工成本和管理费用。此外,规模化生产有助于提高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一致性,减少生产过程中的资源浪费,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力。
要点九: 自愿锁定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要点十: 股利分配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要点十一: 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来稳定股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