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业股份(603948)投资要点分析

要点一: 所属板块 基础化工 化学制品 其他化学制品 浙江板块 2026中报预减 价值股 中俄贸易概念 半导体概念 氮化镓 知识产权 一带一路 光伏概念 新材料 化工原料

要点二: 经营范围 在杭州市建德高新技术产业园姜山路1号生产:增塑剂,低碳脂肪胺(具体范围详见《浙江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批准证书》和《污染物排放许可证》),醋酸酯(具体范围详见《浙江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批准证书》和《污染物排放许可证》),二氧化硫;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服务: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含下属分支机构经营范围。

要点三: 低碳脂肪胺、电子化学品、乙酸酯、增塑剂、危险废物处置 公司主营业务为低碳脂肪胺、电子化学品、乙酸酯、增塑剂等的生产、研发和销售以及危险废物处置。公司采用自主研发的先进生产工艺,并采用集散控制系统DCS控制和先进控制系统APC控制进行规模化生产。在生产控制水平、产品质量、成本控制、安全环保技术和设施等方面都达到了行业内较高的水准。

要点四: 低碳脂肪胺行业 低碳脂肪胺是众多化工产品的重要合成原料,广泛应用于农药、医药、新能源材料、涂料、染料、催化剂、固化剂、化妆品、食品添加剂、化肥缓释剂、保鲜剂等下游行业。其中,农药、医药作为其主要下游市场,近年来需求稳定,同时新能源领域需求的增长,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对低碳脂肪胺的需求。

要点五: 电子化学品行业 电子化学品是与电子工业相配套的精细化工专用材料,具有品种多、纯度要求高、对环境洁净度要求高、资金投入大等特点。其下游在电子信息产业中应用非常广泛,是世界各国为发展电子工业而优先开发的关键材料之一,产品广泛应用于光伏、LED、面板、半导体等领域。

要点六: 乙酸酯行业 乙酸酯类产品,主要用作工业溶剂,广泛应用于涂料、油墨、粘合剂、纤维素、着色剂等领域。公司主要产品为乙酸正丙酯、乙酸异丁酯等,为无色透明具有芳香味液体,对合成树脂、乙基纤维素、硝基纤维素等有优良的溶解能力,常用于有机合成,是用作涂料、印刷油墨等的溶剂,也是工业常用的脱水剂、制药行业的溶剂。

要点七: 增塑剂行业 增塑剂是世界产量和消费量最大的塑料助剂之一。目前PVC塑料制品是增塑剂的最大应用领域,主要应用于电线、电缆、地板、壁纸、汽车和包装等方面。

要点八: 危险废物处置行业 危险废物处置行业(资源综合利用)是我国环保产业的重要分支,相较于一般固废和生活垃圾,具有种类多,处理技术难度大、环保要求高等特点。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的推进及环境监管的日益趋严,危险废弃物的科学处置、对资源的综合利用的需求进一步增加。在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背景下,危废处置资源化为未来行业发展的重要趋势。

要点九: 市场优势 公司坚持以营销服务一体化的理念开拓和维护市场,在售前、售中、售后各环节广泛收集信息,持续不断地反馈给公司的技术、生产、质量等部门,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与完善的服务。凭借多年的品牌积累、良好的产品质量和完善的服务体系,公司目前已经聚集了丰富的客户资源,遍及国内以及部分海外国家和地区。

要点十: 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工信部知识产权运用试点企业,并荣获中国精细化工百强企业、杭州市制造业百强企业、杭州市绿色企业、杭州市智能工厂等称号。公司作为低碳脂肪胺领域6项国家标准、7项行业标准的主起草单位,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主持及参与起草国家、行业、团体标准共计34项,充分彰显了公司在低碳脂肪胺领域的核心技术优势与行业引领地位。

要点十一: 突出的行业地位 公司以优质产品为依托,经过数十年的发展,公司品牌已经在低碳脂肪胺、超纯氨等市场形成了广泛的影响力。公司商标被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为驰名商标。公司是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机化工分技术委员会低碳脂肪胺工作组组长单位,主持了低碳脂肪胺行业主要标准的起草,在行业中具有较为突出的地位。公司部分产品的产能在同行业中占比较高,在质量和规模上均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要点十二: 管理优势 公司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建立了完善的内部管理体系和控制制度,推进管理的规范化、信息化和科学化。公司先后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测量管理体系、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及两化融合管理体系的认证,进一步提高了公司的运作效率,降低了管理成本;同时推行精细管理模式,在生产的每个环节进行潜心研发,逐步降低原辅料和能源的消耗,节约了生产成本,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要点十三: 自愿锁定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要点十四: 股利分配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要点十五: 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来稳定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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