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彦技术(688132)投资要点分析

要点一: 所属板块 通信设备 广东板块 融资融券 机构重仓 网络安全 军工

要点二: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软件及系统集成(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信息安全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防雷工程设计、施工、工程设备安装(不含限制项目,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有相关规定的须从其规定);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组装、生产光纤用户接入网、交换机、路由器、编解码设备、ATCA、MicroTCA、调度机、终端、网络控制器、综合接入设备;工程设备安装;计算机、通讯产品、指挥调度系统、会议及办公系统、多媒体视讯系统、显示控制系统、网络设备、嵌入式计算平台及板卡、信息安全产品、密码产品、安全技术防护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研发、组装生产光纤用户接入网、交换机、路由器、编解码设备、ATCA、MicroTCA、调度机、终端、网络控制器、综合接入设备。

要点三: 信息通信和信息安全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和服务 公司专注于信息通信领域,立足军网,本着“客户至上、奋斗者为本、共创共享”的原则,致力于为各级各类指挥所、通信枢纽和通信节点提供信息通信系统级产品。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是具备完整的军工行业许可及自主核心知识产权的民营企业;公司先后获得深圳市科技进步奖、广东省科学技术叁等奖等荣誉称号。公司主要从事信息通信和信息安全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和服务,核心业务包括融合通信、舰船通信和信息安全三大板块。公司通过长期坚持基于客户需求的技术创新和常年承担客户委托的型号研制开发任务,三大业务板块形成了成熟和成体系的产品线。

要点四: 军工通信行业 公司所属行业为军工通信行业,按照国家统计局2011年修订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公司所处细分行业为“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下的子行业“C3921通信系统设备制造”。根据中国证监会2012年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的行业为“C制造业”下属的“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要点五: 成熟的研发体系和丰富的科研项目经验优势 公司拥有高效、成熟的研发体系,采用IPD创新管理模式,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深入一线了解客户需求。以产品市场部为龙头,公司拥有专职的架构师和产品经理,成立产品战略规划专项团队,综合分析客户需求、行业动态、技术演进、竞争对手、产品现状等信息环境,进行客户需求的创新和创造,通过顶层系统设计形成信息通信完整的产品体系。成熟的研发体系。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研发人员共140人,占总人数的39.11%。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投入分别为5,666.88万元、6,362.48万元及5,173.23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20.98%、22.84%及16.78%。持续的高研发投入使公司形成了64项发明专利(含2项国防专利)。此外,公司承担了多项军队或总体单位等军工单位委托研制的科研项目,包括已定型产品36款和正在进行的23个型研项目,保障了公司技术的前沿性。

要点六: 预研型研列装良性迭代发展优势 由于军品科研生产具有高度保密性,只有参与了型号产品研制并顺利完成定型的企业才能成为型号产品的承制单位,并获取列装订单,未参与型号产品研制过程的企业一般无法获得列装订单,参与型号产品研制为获取列装订单的前提条件。而列装订单可使企业实现批量生产和交付,产生收入和利润。预研则可使企业了解军队未来的产品和技术需求,更有利于知晓和获得参与型号产品研制的机会。同时,军工通信系统和设备对电磁泄漏、电磁干扰、雷达干扰、盐雾、高低温,霉菌等防护功能特性提出了特殊的定制需求,研制周期较长。因此,在军工通信行业没有经过较长时间的布局的企业,一般难以在短期内获得列装订单,实现收入和盈利。公司在行业深耕多年,拥有已定型产品36款和正在进行的23个型研项目,同时,承担了预先研制项目7个。

要点七: 三个业务板块相互促进协同发展优势 公司三大业务板块已形成相互促进协同发展态势,在军工通信领域中,为少数的同时拥有三大业务板块的民营企业。公司三大业务板块同属军工通信领域,融合通信和舰船通信业务主要提供信息传输通道和通信业务应用服务,信息安全业务则是对信息传输和业务应用的安全提供防护和保证,三大业务板块为通信系统的有机整体。融合通信与舰船通信业务的差异主要在于,舰船通信属于行业通信设备领域,它聚焦于船用通信网络产品的需求,在业务功能和产品环境适应性上有着自身细分应用领域的特殊性;融合通信则属于相对通用的通信设备领域,它广泛覆盖包括通信枢纽、通信节点、车船、携行、固定和移动等各类场景。

要点八: 自愿锁定股份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祝国胜作出承诺如下: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次发行上市前发行人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人同时将遵守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要点九: 稳定股价措施 当上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满足时,公司将及时按照顺序采取由公司回购股份,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等措施稳定公司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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