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坦科技(688133)投资要点分析

要点一: 所属板块 专业服务 上海板块 沪股通 融资融券 机构重仓

要点二: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成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表面功能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石墨烯材料销售;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新型有机活性材料销售;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染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实验分析仪器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家具销售;玻璃仪器销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特种陶瓷制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制药专用设备销售;光学仪器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环境检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药物检测仪器销售;家用电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绘图、计算及测量仪器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金属工具销售;教学用模型及教具销售;光学玻璃销售;搪瓷制品销售;实验动物垫料销售;实验动物笼具销售;医用口罩零售;医用口罩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I类医疗器械);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图文设计制作;会议及展览服务;软件销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仪器仪表修理;专用设备修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工业酶制剂研究;发酵过程优化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要点三: 科研试剂、特种化学品、科研仪器及耗材和实验室建设及科研信息化服务 公司通过提供科研试剂、特种化学品、科研仪器及耗材和实验室建设及科研信息化服务,满足科研工作者、分析检测和质量控制人员的科研相关需求,目前已成为国内科学服务行业的领先企业。

要点四: 研究和试验发展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下的“研究和试验发展”,行业代码为“M73”。根据国家统计局2017年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下的“研究和试验发展”的“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行业代码为“(M7320)”。

要点五: 技术优势 截至2020年4月2日,公司已申请发明专利64项,获得授权发明专利26项,获得软件著作权24项,外观新型实用专利27项;积累并掌握化学品结构式数据10.8万条、化学品MSDS4.85万种、产品标准谱图3.15万份、化学品质量标准3.6万条,累计完成检测报告8.4万份,实现耗材仪器标准化430个品类、标准化属性类目1,300多条、标准化产品2万种、质量标准2,000多份。

要点六: 品牌优势 目前,公司销售的产品SKU超过60万,是行业内产品最丰富的公司之一,同时拥有Adamas(高端试剂)、General-Reagent(通用试剂)、TitanScientific(实验室仪器、实验耗材)、TitanScientificLab(实验家具)、TitanSRM(科研信息化)、Tichem(特种化学品)六个自主品牌,可全方位为客户提供完整的科学服务解决方案,且具备较强品牌影响力和行业口碑,在国内科学服务行业竞争中形成较为明显的优势。

要点七: 服务及客户优势 公司累计服务超过3万家客户,超过100万科研人员,支持众多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企业的前沿研发,已经建立起高粘性、高增长、全方位合作的客户合作体系。其中世界500强客户超过150家;国内985、211工科高校全覆盖;基本覆盖了中国科学院、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医药工业研究院等下属的各个研究所;全国以研发创新为核心的生物医药企业覆盖率达到80%以上;开拓了国内以新材料为核心的行业领先客户。

要点八: 自愿锁定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要点九: 股利分配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要点十: 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来稳定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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