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一: 所属板块 电池 广东板块 融资融券 储能 换电概念 固态电池 锂电池
要点二: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模具销售;模具制造;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零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动自行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研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物业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蓄电池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要点三: 主营业务 公司专注于锂离子电池研发、制造与销售,致力于为全球客户提供安全、高效、绿色的能源解决方案。主营业务涵盖轻型动力电池、储能电池、消费类电池三大领域,广泛应用于电动交通工具、智能家居、便携式能源、工业设备等行业。公司坚持以技术创新驱动发展,形成了从电芯到电池组的全产业链布局。
要点四: 行业背景 公司属于新能源行业和节能环保领域重点发展的锂电行业。锂电池在能源转型、实现“碳中和”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未来市场前景广阔。2025年1-4月,我国锂离子电池产业延续增长态势。根据锂电池行业规范公告企业信息和行业协会测算,1-4月全国锂电池总产量超过473GWh,同比增长68%。
要点五: 核心竞争力 (一)持续的研发和创新能力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及创新,坚持依靠持续的技术创新为客户提供更加完善的产品和服务。公司拥有锂离子电池制造领域的成熟技术体系和自主知识产权,建立了涵盖电芯原理、材料体系、产品设计、工艺工程、测试验证为一体的完整研发体系。电芯开发方面,基于在电动两轮车电池制造领域积累的丰富研发经验,公司开发的34系列大圆柱电芯具有高安全、低内阻、长寿命、低温使用等特点,可通过单体电芯针刺试验,兼容多种材料体系,适用于电动两轮车和储能产品等。PACK研发方面,公司通过实践探索,掌握了电池组智能管理、电池组关键结构件设计、高性能锂电储能器件制备、锂电池制造设备和工装治具、电池仿真技术、高压平台解决方案等关键技术,使公司保持了较强的核心竞争力。 (二)柔性化的生产体系与快速反应的订单交付能力 公司深耕新能源领域多年,长久以来专注锂电池行业,具备丰富的生产管理经验和领先的制造工艺水平。同时,公司坚持自动化改造,推动建立自动化生产线,持续提升智能制造水平。依托强大的研发生产能力、高效的采购管理系统、智能化的智造平台,公司建立了快速响应的柔性化生产体系,具备快速反应的订单交付能力,能同时满足快速响应市场、多品种生产、小批量生产、产品质量可靠、兼具价格优势的市场需求。 (三)科学严密高效的全面质量管理体系 公司以产品质量为核心,全面强化供应链、产品开发、制程管控、客户服务等方面的管理,建立起一套科学严密高效的质量保证体系。公司先后通过ISO9001和IATF16949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ECQQC080000有害物质过程管理体系(HSPM)认证,以及ISO13485医疗质量体系认证。公司建立的电池检验实验室,获得世界著名检测机构SGS及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的认证与授权。公司产品通过UN38.3、UL、BIS、CE、CB、FCC、Gost-R、BSMI、PSE,CCC,EN50604等国内外认证,并满足RoHS、REACH、CA65、电池指令等有害物质管理标准要求。 (四)优质的客户资源 公司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诚信创新”的经营理念,依靠在锂离子电池领域长年累月的技术积累及不断进步成熟的加工制造体系,凭借良好的品质和高效的服务,公司产品通过了国内外知名品牌客户的严格检验标准,满足了客户对不同类型锂离子电池的应用需求,在国内外积累了一批优质客户资源,服务全球近百家知名品牌客户。电动两轮车电池领域,公司与Manufacture Francaise、虬龙科技、小牛电动等客户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储能电池领域,公司的储能电池得到国内外厂商的认可,与相关厂商展开紧密合作。 (五)稳定的供应链体系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供应商开发与管理制度及质控制度,连续多年被评为“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司通过了LG、松下、三星等知名电芯供应商的严格验厂标准,与LG等核心或重要供应商建立了中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建立了国际品牌电芯直供渠道。
要点六: 自愿锁定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要点七: 股利分配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要点八: 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来稳定股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