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一: 所属板块 塑料制品 江苏板块 专精特新 融资融券 商业航天 新能源车 氟化工 新材料 军工
要点二: 经营范围 自动化机械设备、橡塑制品、汽车内饰件、电子元器件制造,加工;电器、机械设备的销售;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型膜材料销售;阀门和旋塞研发;阀门和旋塞销售;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要点三: 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围绕ePTFE微透膜以及气凝胶等微观多孔材料研发与制造展开,通过材料复合等技术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及服务,属于新材料领域的高性能复合材料行业。
要点四: 行业背景 公司主营业务围绕ePTFE微透膜以及气凝胶等微观多孔材料研发与制造展开,通过材料复合等技术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及服务,属于新材料领域的高性能复合材料行业。报告期内,公司继续秉持“市场利基、产品多元”的发展战略,深耕高性能复合材料细分市场,推动进口替代,产品覆盖汽车、新能源、消费电子、航空航天等领域,形成了ePTFE微透产品、CMD及气体管理产品、SiO2气凝胶产品,高性能线束产品等四大核心业务产品;同时,公司还拥有挡水膜、密封件、吸隔声等传统业务。
要点五: 核心竞争力 (一)拥有完整的ePTFE膜及其复合材料的技术体系 公司拥有多项核心技术,并利用这些核心技术建立起了完整的ePTFE膜及其组件技术体系,覆盖了从ePTFE膜的生产制造到改性、复合以及组件应用的全部主要过程,可生产具有不同特性的ePTFE膜材料。同时,公司还拥有CMD、基础吸音棉、高性能干燥剂、SiO2气凝胶的相关制造技术,可为公司的ePTFE膜定制化地提供复合材料,从而能够独立自主地进行创新型材料的开发和应用,在技术上不受外界制约。通过将ePTFE膜与其他材料复合,公司可以研发出具备更多优良性能的产品,从而满足客户的多样性需求,拓宽了核心技术与产品的应用领域。 (二)拥有专业研发团队及先进研发设施 公司的实验室是江苏省膨体聚四氟乙烯与气凝胶复合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并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评审,获国家实验室认可资质。CNAS实验室评审通过表明公司实验室的管理水平、技术水平以及整体实力都达到了国际水准,具备了对外输出更具公信力的CNAS检测报告的能力,其认可活动已融入国际认可互认体系,是公司测试技术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体现。 (三)构建了有效的专利保护体系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获得授权专利250项,其中发明专利53项、实用新型专利185项、外观设计专利3项,PCT专利9项,大部分属于公司核心技术体系,对公司的核心技术形成了有效的保护。公司构建的专利体系使得竞争对手绕过专利仿制产品的技术难度大、法律风险高,可有效保护公司的技术研发成果。同时,公司的核心技术还包括了以技术诀窍(know-how)为主要表现的非专利技术,其具备较强的机密性。 (四)公司研发体系完善、持续创新能力强 公司拥有完善的研发体系,根据新材料的引进需求、应用需求、客户定点验证需求、技术改进降本增效需求等设置了不同的研发机构,并建立起了科学有效的研发管理体系。公司根据自身实际需求,选择与外部科研机构开展合作研发,与多家高校分别签署了产学研合作,聘请了军事科学院、浙江大学、常州大学等多位博士、教授担任技术顾问,为新产品的研发提供技术支持,充分利用外部的研发力量扩充自身的科研实力,将最新的科学技术转化成自身生产力。 (五)拥有行业地位与品牌优势 公司为国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技术体系完善、生产设备先进、检测手段齐全、产品质量稳定可靠,相继成为知名汽车主机厂、车灯厂的供应商,公司在新产品开发、产品生产、质量管理及技术服务等方面得到了客户的充分认可。 (六)稳定、专注的核心团队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经形成了一支稳定的深耕高分子新材料领域的经营管理团队和技术开发团队,在技术部内部还建有材料研发、应用研发、OEM项目开发等不同研发团队,针对不同客户的产品需求进行定制化研发设计。在核心技术管理层上,形成了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张云先生、李建革先生和丁荣华先生为首的核心技术团队,他们拥有多年的微透膜及膜组件研究经验。这批核心管理层已经从业多年,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研究开发经验及广泛的社会资源,深谙国内ePTFE膜的行业市场的发展特点及趋势,能够准确把握市场需求变化,通过市场研究确定公司主力产品方向,敏锐、超前把握行业技术发展方向,为公司科研技术研究做出了重大贡献。
要点六: 自愿锁定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要点七: 股利分配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要点八: 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来稳定股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