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一: 所属板块 光伏设备 江苏板块 反内卷概念 专精特新 沪股通 上证380 融资融券 机构重仓 机器人概念 太阳能
要点二: 经营范围 新能源材料、新能源产品研发及销售;太阳能发电系统相关产品的设计、研发、销售、安装、调试及维护;太阳能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光伏设备及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调试及维护;锂电池、减震器、有色金属、塑料制品、电线电缆、桥架、阀门的销售;软件的开发及销售;金属制品、五金配件的生产、加工、销售;光伏设备租赁,自有厂房及设施租赁;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前置许可经营、禁止经营的除外。(前述经营项目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前置许可经营、限制经营、禁止经营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智能机器人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合同能源管理;储能技术服务;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机器人的研发;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工业机器人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要点三: 主营业务 中信博是一家站在全球视野谋划产业布局,主业聚焦光伏跟踪支架核心业务主赛道,布局“绿电+智慧能源”解决方案等战略业务分赛道的高新技术企业。
要点四: 行业背景 随着全球电力需求的不断上涨、“双碳”战略目标的持续推进,光伏产业链上下游技术不断创新,光伏发电逐渐成为全球能源转型的中坚力量,新增装机持续保持增长态势。2024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规模达420GW,近10年复合增长率达27.09%,其中中东、中亚等新兴市场装机在2024年装机增量中占据了主导作用,部分传统市场萎缩。同时,随着国际地缘政治影响、海外市场本土化浪潮加剧、光伏产业链部分环节供需失衡等因素,光伏行业发展进入调整期,全球光伏新增装机预期增速放缓,2025年预计新增装机规模570GW-630GW。
要点五: 核心竞争力 (一)研发创新实力雄厚,多产品多应用场景系统解决方案 公司始终秉持“创新引领企业发展”,坚持研发创新是铸造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中坚力量。公司长期聚焦跟踪支架细分领域,以跟踪系统产品为中心,加大研发投入,依托“跟踪+”“绿电+智慧能源”产业格局,聚焦光伏电站全生命周期稳定可靠性、发电增益及光伏电站运维领域,持续结合市场需求及电网侧客户需求,拓展公司产品的多元应用场景,提升公司产品的科技硬实力。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研发人员343名(比去年同期增长47人),累计获得知识产权765项(其中今年新增104项),其中发明专利累计获得119项。强大的研发实力,为公司在严峻的国际市场环境下与海外友商竞争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二)全球化服务网络,高效交付及本土化营运能力 公司坚定推行全球化战略,不断开拓锐意进取,全球化服务网络不断完善。公司保持亚太、中东等优势市场领先地位的同时,不断挖掘新兴增量市场,跟踪系统市场份额全球领先。随着全球化项目订单交付经验的不断积累,公司全球化供应链网络日渐强大,更及时更高效地满足客户需求。同时,公司深耕海外市场多年,建立了数个海外生产基地及服务中心,不断满足海外光伏市场本土化贸易壁垒的要求,在当前的严峻国际环境下,形成了突出的先发优势。 (三)全球影响力不断增强,打造跟踪支架民族品牌 根据国际知名能源咨询机构伍德麦肯兹(Wood Mackenzie)发布《Global solar PV tracker marketsharereport2025》,中信博2024年度跟踪支架系统排名全球第二,排名首次进入全球前三,夯实了跟踪支架细分领域的国际领先地位,品牌知名度、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是为数不多的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国内跟踪支架企业。公司一直秉持打造跟踪支架细分领域民族品牌的信念和决心,聚焦深耕主营业务并以此为核心进行业务延伸,提升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综合竞争力。
要点六: 自愿锁定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要点七: 太阳能光伏支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本项目拟投资50,131.18万元,包含建设投资16,583.48万元、软硬件及设备投资27,654.00万元、预备费投资1,382.70万元以及铺底流动资金4,511.00万元。项目是由公司子公司安徽融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建成达产后将新增年产2.8GW高品质光伏支架的生产能力。
要点八: 研发中心项目 本项目总投资8,006.73万元,其中建设投资3,024.00万元、软硬件设备投资3,783.55万元、预备费189.18万元以及研发费用1,010.00万元,项目建设期为18个月。项目效益主要是通过强化公司在技术创新、产品质量等方面的核心竞争力,扩大市场占有率,间接提升企业的盈利能力。
要点九: 股利分配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要点十: 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来稳定股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