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一: 所属板块 化学制药 四川板块 融资融券 创新药 单抗概念 免疫治疗 婴童概念 西部大开发
要点二: 经营范围 生产:硬胶囊剂、片剂、片剂(抗肿瘤类)、小容量注射剂、冻干粉针剂、精神药品、颗粒剂、散剂;生物及化学技术咨询;生物技术开发服务;医药技术研发;医药技术咨询;医药技术转让;医药技术服务;信息咨询(投资咨询、中介服务除外);企业管理咨询;货物、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凭药品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
要点三: 化学原料药、高端化学药品及生物药品研发、生产、销售 苑东生物是一家以研发创新驱动,集化学原料药、高端化学药品及生物药品研发、生产、销售全产业链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坚持“以患者为中心、为人类健康沐浴阳光”为使命,依托持续的技术创新,逐步建立起国内领先、符合国际标准的研发技术及产业化平台,密集布局麻醉镇痛领域,同时兼顾糖尿病、心血管、抗肿瘤等大品种市场领域的快速开拓,加快小分子实体和生物药的研发及产业化,快速满足国内外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
要点四: 医药制造业 医药工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产业,是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基础。随着国内疫情多点散发,国家集中带量采购政策持续推进等,上半年我国工业企业生产经营受到较大影响,2022年1-5月医药制造业企业利润同比较大幅度下降。5月份以后,国内疫情防控形势总体逐渐向好,企业复工复产、物流保通保畅有序推进,工业企业生产经营逐渐恢复。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22年1-5月我国医药制造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1,476.6亿元,同比增长2.3%,低于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同期整体水平6.8个百分点;实现利润总额1,827.2亿元,同比下降20.6%,低于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同期整体水平21.6个百分点;医药制造利润率约为15.92%,较上年同期下降4.19个百分点,高于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同期整体水平9.45个百分点。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覆盖了高端化学药研发与生产及服务的全产业链,并加速在生物药领域的布局。公司在产品管线布局、研发创新方面的竞争力位居行业前列。
要点五: 研发创新和体系优势 经过公司多年的发展,公司打造了一支近400人的研发团队,建立国家级的企业技术中心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同时在上海成立了生物药子公司,加强新一代生物技术的创新布局。近年来,公司主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1项,承担国家重大新药创制专项5项,形成了包括药物晶型集成创新与产业化技术、创新药物结构设计合成及评价集成技术、缓控释及迟释技术、制备工艺设计与精益控制技术、鼻喷给药制剂技术和mRNA原料合成技术在内的六大类核心技术,被国家工信部认定为“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公司从组织架构、管控体系、外部合作研发机制、技术人员培养与激励机制等多方面建立了完善的研发体系,形成了良好的技术创新机制和文化。同时公司近几年坚持每年投入销售额16%以上的研发资金,从硬件、软件和人才等多方面为公司持续创新提供保障。
要点六: 在研产品储备及管线优势 公司持续保持高研发投入,以临床价值为导向,注重研发进度和差异化,在细分领域内快速满足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已布局丰富在研管线,构建了良性的产品迭代能力,确保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期末,公司在研项目50余个,创新药项目占比达20%,其中自主研发化学1类新药1个正在开展III期临床试验、1个已完成I期临床试验;1个生物1类新药正在开展I期临床试验。公司在麻醉镇痛、心血管、抗肿瘤、糖尿病和儿童用药五大重点领域,布局了丰富的在研管线,麻醉镇痛领域是公司重点打造的产品管线,公司基于对麻醉镇痛领域疾病机理的深入研究,按照“全细分领域、全作用机制、全镇痛模式、全业务领域”策略构建公司在麻醉镇痛领域有竞争力的产品管线。截止本报告日,公司已上市麻醉镇痛及相关领域产品10余个,在研20余个,逐步树立苑东麻醉镇痛品牌。
要点七: 原料与制剂一体化产业链优势 公司建立了化学原料药与制剂一体化产业链,得益于此,公司多个化学制剂产品的原料药实现自主供应,有利于公司制剂产品的成本控制,保持质量稳定、供货稳定以及研发速度提升。近年来,随着一致性评价、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关联审评等政策出台,原料药在产业链中的重要性提升,公司的原料药与制剂一体化产业链优势突显。同时,基于公司建立起特色原料药的研发平台技术以及积累的国内外客户,公司已在产业链上战略性拓展CMO/CDMO业务,并不断加大投入提升盈利能力,现已具备较强的产业链整合和拓展能力。
要点八: 自愿锁定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要点九: 股利分配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要点十: 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来稳定股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