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细胞(688520)投资要点分析

要点一: 所属板块 生物制品 北京板块 沪股通 中证500 融资融券 创新药 重组蛋白 新冠药物 百度概念 单抗概念 生物疫苗

要点二: 经营范围 生物医药制品、疫苗的研发;物业管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要点三: 创新型生物制药研发公司 神州细胞是一家致力于研发具备差异化竞争优势生物药的创新型生物制药研发公司,专注于恶性肿瘤、自身免疫性疾病、感染性疾病和遗传病等多个治疗和预防领域的生物药产品研发和产业化。公司经过多年的生物制药技术积累和创新,已建立覆盖生物药研发和生产全链条的高效率、高通量技术平台,自主研发了多样化及具有特色的单克隆抗体、重组蛋白、创新疫苗等生物药产品管线。

要点四: 生物医药产业 2022 年医药行业充满了不确定性,受多种因素影响,我国医药制造业发展增速有所下滑。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2 年我国医药制造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累计营业收入 29,111.4 亿元,同比增长-1.6%,累计利润总额 4,288.7 亿元,同比增长-31.8%。但是,在医药政策变革、海外人才回流、金融资金流入等多重利好下,我国医药市场在过去几年仍保持着超过全球医药市场的增速增长。随着整个医药行业的快速发展,近年来生物医药产业也已成为我国一个具有极强生命力和成长性的新兴产业,具备较大的发展空间。据 Frost & Sullivan 报告数据显示,从 2016 年到 2020 年,中国生物医药行业市场规模从 1,836 亿元增长到 3,457 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 17.14%,预计2024 年我国生物药市场规模将达到 7125 亿元。中国生物医药产业正从仿制跟随走向源头创新、从进口转向国产替代、从国内走向国际。此外全国庞大的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也将推动生物医药产业爆发增长。

要点五: 公司具备生物药生产工艺技术和产业化优势 公司自主研发建立了具有领先优势的生物药生产工艺技术平台和体系,突破了一系列关键技术,具有产能和成本优势,例如:①公司按照 GMP 标准建立了相对领先的重组凝血八因子蛋白的生产工艺和设计年产能最高可达到 100 亿 IU 的生产线;②建立了相对领先的 14 价 HPV 疫苗生产工艺,成为全球首个获批进入临床研究的 14 价 HPV 疫苗品种。2021 年 4 月,公司基于自主研发的无弹状病毒污染昆虫细胞株生产的 14 价 HPV 疫苗向国家药监局提出的临床试验补充申请获得批准,采用新工艺生产的临床样品开展 I 期及 II 期临床研究可避免后续工艺变更的潜在风险,从而加快临床整体研发进度。③公司建立和完善了三聚体蛋白开发和生产工艺,并基于此开发了多价重组蛋白新冠疫苗。

要点六: 公司建立了丰富的产品管线储备,兼顾产品管线的广度和深度 公司在发现及研发创新药的领域拥有较强的能力。公司能够独立进行靶点评估、机制研究及验证,并且在临床药品筛选、功能学验证及开发生物药等关键步骤中具有较强的能力。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有 1 个重组蛋白药物及 1 个单抗产品获批上市,2 个疫苗产品被国家纳入紧急使用,2 个生物类似药单抗品种处在上市申请阶段,另有多个品种处于临床研究中后期阶段。此外,公司还储备了涵盖重组蛋白、单克隆抗体和疫苗等多类别、丰富的早期候选药物产品管线,可以持续不断地推出创新品种进入临床前和临床研究。

要点七: 公司已按照 GMP 标准建立可用于独立开展商业化生产的生产线,并在建生物药生产基地 公司按照 GMP 标准建立了可实现商业化生产的动物细胞培养生产线,包括 2 条基于 CHO 细胞培养技术的原液生产线和 1 条制剂生产线,可生产水针制剂和冻干制剂。公司已利用该等生产线成功完成 10 个生物药品种的试生产和 5 个生物药品种的生产工艺验证。公司正在按照 GMP 标准建设位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七街 B5M4 地块的生物药生产基地,拟建设 3 条原液生产线和 3 条制剂生产线,其中 1 条原液生产线(规模为 2*5,000L)和 3 条制剂生产线已建成并逐步投入使用,其余 2 条原液生产线也已在建设中,以满足在研产品上市后的商业化生产需求。公司已参照国内和国际标准建立了 GMP 生产管理体系和规范,10 个品种已获得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通过大规模的生产线,公司预期可拥有稳定的生产周期,且具有潜在的成本优势。

要点八: 自愿锁定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要点九: 股利分配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要点十: 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来稳定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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