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一: 所属板块 电子化学品 广东板块 沪股通 融资融券 基金重仓 工业气体 半导体概念 央国企改革
要点二: 经营范围 主营项目类别:专业技术服务业。一般经营项目:环保技术推广服务;企业总部管理;企业自有资金投资;能源技术咨询服务;化工产品批发(危险化学品除外);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投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市场调研服务;环保设备批发;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节能技术推广服务。公司实际经营范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要点三: 电子大宗气体综合服务商 公司是一家国内领先的电子大宗气体综合服务商,是国务院“科改示范企业”及广州市国资委重点混合所有制改革项目企业。公司的主营业务是研发、生产和销售以电子大宗气体为核心的工业气体。公司打造了全方位、自主可控的气体供应体系,专业和能力涵盖从气体制备装置的设计到投产运行、气体储运、数字化运行、气体应用解决方案等全部环节,为客户提供现场制气、零售供气等综合服务。
要点四: 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公司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8 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C3985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的战略新兴产业分类为“3 新材料产业”—“3.3 先进石化化工新材料”—“3.3.6.0专用化学品及材料制造”。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公司属于“1.3 电子核心产业”—“1.3.5 关键电子材料”。根据《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公司属于“新材料领域”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符合科创板行业领域的要求。
要点五: 技术和研发优势 公司专注于电子大宗气体的技术研发和工艺创新,建立了完善的研发创新体系。公司自主研发的“Super-N”系列超高纯制氮装置,可以长期稳定供应符合国际先进品质要求的 ppb 级超高纯氮气,能够满足集成电路制造对气体供应能力的严苛要求,突破了外资气体公司的技术壁垒。公司凭借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实现了内资企业在电子半导体领域供气的突破:在半导体显示领域,国内现有 18 条高世代面板产线,其中 11 条产线由外资气体公司服务,7 条产线由公司服务。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服务华星光电 5 条面板产线,占其产线总数的 5/8,已服务惠科股份的 2 条面板产线,占其产线总数的 1/2。在集成电路制造领域,2018 年至 2022 年 9 月,在国内集成电路制造细分领域新建配套电子大宗气站的项目中,公司中标产能占比达到26.2%,排名市场第二、内资企业第一,实现了显著的国产替代。
要点六: 氦气业务优势 公司是全国第五大、内资第一大氦气供应商,2021 年公司氦气进口量占全国总进口量比例达到 10.1%。氦气应用广泛,是电子半导体领域不可或缺的关键基础材料,但由于我国氦气资源匮乏,进口依存度极高,市场供应绝大部分由外资气体公司垄断。公司是国内唯一一家同时拥有长期、大批量、多气源地氦气采购资源的内资气体公司,并通过自主研发,形成了氦气全供应链自主可控的技术能力。凭借独特的氦气业务优势,公司不断进行氦气供应、应用、提纯及回收方面的研发创新,逐步成为电子半导体行业坚实的合作伙伴,为中国氦气市场和高科技氦气应用需求的稳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要点七: 运营能力优势 集成电路和半导体显示行业对电子大宗气体供气系统的纯度、稳定性、可靠性、一致性等要求极高,若供气中出现纯度波动、短供、断供或污染,都会直接影响电子半导体的产品良率,甚至影响到上百亿投资的产线安全,试错代价极大。因此,电子大宗气体行业的进入壁垒极高,不仅需要制气技术,更要具备严谨、精细化的气体运营管理体系以及长期、稳定、可靠的项目运行经验。公司自 20 世纪 90 年代便开始与国际领先的外资气体公司合作。公司在不断消化吸收国际先进的运营管理、质量管理经验的同时,打造了本土化、更适合国内电子大宗气体行业的一体化综合管理系统,形成了从项目方案设计、项目建设到安全运营全方位的标准化体系,使公司较快地实现了电子半导体领域的业务突破。2022 年,公司取得客户华星光电颁发的“安全稳定运行 4,000天”以及滁州惠科颁发“安全稳定运行 1,500 天”证明,充分印证了公司达到国际水准的气体运营能力。
要点八: 自愿锁定股份 发行人控股股东工控集团、工控集团控制的股东广钢控股、工控集团的一致行动人大气天成投资承诺:(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所持有的该等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亦遵守上述规定。(2)本企业在前述锁定期满后减持本企业在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的,将明确并披露公司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经营。(3)为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促进证券市场长远健康发展,本企业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关于减持的相关规定,如果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修订上述规则或制定新规,则按照最新法规执行。
要点九: 合肥长鑫二期电子大宗气站项目等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以及主营业务发展所需资金,具体包括:合肥长鑫二期电子大宗气站项目、合肥综保区电子级超高纯大宗气体供应项目、氦气及氦基混合气智能化充装建设项目(存储系统)、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现有业务具有一致性和延续性,可以夯实现有业务及产品线,提升公司产能同时节约能源、降低成本,同时为公司未来技术研发创新及战略实施奠定基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为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