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邦安全(688651)投资要点分析

要点一: 所属板块 软件开发 北京板块 专精特新 融资融券 预亏预减 时空大数据 数据安全 华为概念 网络安全

要点二: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商用密码产品生产;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商用密码产品销售;软件销售;互联网安全服务;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要点三: 网络安全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专注于网络空间(Cyberspace)安全领域,主营业务为网络安全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提供相关网络安全服务。公司倡导“安全有道,治理先行”的发展理念,为用户提供网络安全基础类产品、业务场景安全类产品、网络空间地图类产品以及网络安全服务,是国内领先的网络安全产品厂商。

要点四: 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 依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属于“I65

要点五: 领先的技术优势 经过多年的研发及技术积累,公司在漏洞及脆弱性检测、应用安全防御、网络空间地图等领域具有领先的技术优势。公司漏洞及脆弱性检测技术在网络安全市场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公司漏洞及脆弱性检测相关产品近年市场份额连续位居行业前列,2021 年漏洞检测产品国内市场份额排名第三。公司应用安全防御技术在应用安全市场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公司应用防御技术相关产品近年市场份额连续位居行业前五名。公司承担了 2021 年工信部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并参与中国铁路、中国人民银行等多项重大项目。公司在网络空间地图领域属于行业的先行者和探索者,相关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公司 2020 年协助教育部网络空间安全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承办了国家首届网络空间测绘大会;2021 年联合牵头制定网络空间地图相关的国家标准;同时承担多个国家关键部委的网络空间测绘工作。

要点六: 优秀的研发能力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高度重视研发创新,紧跟网络安全技术发展趋势和用户需求,不断推出创新产品和解决方案,提升市场竞争力。公司为“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是华为、新华三等大型厂商的生态合作伙伴,在软件开发过程的改善能力、质量管理水平、软件开发的整体成熟度居于行业前列。公司核心技术团队均有

要点七: 卓越的场景化安全能力 随着数字化转型的浪潮,传统的通用安全产品已经无法满足企业信息系统业务安全级别的要求,针对不同行业需求开发的场景化产品是网络安全市场发展的新趋势。基于十多年以来对基础安全技术的研究、模块化的研发模型、行业经验丰富的安全专家团队,公司能够针对不同行业客户的需求,迅速开发出业务场景安全类产品。目前,公司已在公共安全、电力能源、金融科技、教育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等领域开发了多款标准化产品,获得了公安部、国家电网、中国人民银行、清华大学、中石化等行业客户的广泛认可及深度合作,促使公司进一步积累数据及模型,深耕行业场景化研发能力,扩充行业化的“货架产品”品类。

要点八: 自愿锁定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晓文出具了《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函》,具体承诺如下: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自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要点九: 网络空间地图项目、工业互联网安全项目等5个项目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88.00 万股(不包括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网络空间地图项目、工业互联网安全项目、数字化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将本着统筹安排的原则,结合项目轻重缓急、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以及项目进展情况投资建设具体募投项目。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支付项目款项;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将用于支付项目剩余款项并置换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支付的项目款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如果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后)超过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额,超过部分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或偿还付息债务,具体使用安排根据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确定;如有不足,由公司自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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